联合国《国际技术转移行动守则草案》中把“技术转移”定义为: “关于制造产品、应用生产方法或提供服务的系统知识的转移, 但不包括货物的单纯买卖或租赁”
目前,技术转移的定义是指技术在国家、地区、行业内部或之间以及技术自身系统内输出与输入的活动过程。包括技术成果、信息、能力的转让、移植、引进、交流和推广普及
源头 主体 节点
西安 北京 武汉 辽宁 上海 深圳……
考量技术转移的N个视角
———我国技术转移现状调查与思考
[科研成果转化率低是一个体制问题……
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都弱,但国家创新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是技术转移,有90%的科研成果死掉了……
每年国家统计的数万项科研“成果”中,90%以上无实际价值,由于科研活动远离经济与社会实际以及立项和评估中的问题,出现了大量的科技泡沫……]
变身“推销员”,实非徐端颐这位老科学家的初衷。
中国光存储技术学会主席、国家光盘研究工程中心主任、国家“973计划”重点基础研究“超高密度超快速光信息存储”项目首席科学家,徐端颐的话并非危言耸听。
2001年,徐端颐领衔“超高密度超快速光信息存储”项目的基础研究。总投资3700万元的国家基础科研项目,由科技部和清华大学共同出资。这个项目,5年拿下100多项专利。项目共研发出光盘机、系统、元件等80个关键技术。专家组评估为“很满意”。项目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但只有5%转化成了产品,并且被企业买去的5%技术专利,都是不需要后续研究的实用性技术。
徐端颐说:“好在这些技术的附加值比较高,靠5%就赚回了3700万元的研发经费。”对于技术浪费,老人痛心疾首。“科研成果转化率低是一个体制问题”老人直言不讳。
在2006年“海峡两岸科技自主创新研讨会”上,中科院计算所所长李国杰院士的发言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尽管我国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都很弱,但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是技术转移。”按照李院士的说法,“在基础研究到企业产品开发的过程中,有90%的科研成果死掉了。”
全国政协常委张涛曾指出,每年国家统计的数万项科研“成果”中,90%以上无实际价值,“由于科研活动远离经济与社会实际以及立项和评估中的问题,出现了大量的科技泡沫,导致我国在国际科技总体实力竞争中长期处于弱势。” 从1985年至今,我国300余万项的专利成果实际转化率不足20%。
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所把专利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过程称为“死亡之谷”。“技术转移”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命题。各种社会资源活跃在这个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高回报,前景无限的领域。“技术转移”日益成为引领新经济增长的源头,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由工业化社会向后工业化社会变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据统计,美国企业对科技成果进行实用技术开发的成功概率是57%;技术成功之后,企业再对它进行商品化开发成功的概率是65%;商品化成功之后,企业通过扩大产量,占领市场取得较好的经营回报的概率是74%。战后日本从60年代开始,依靠科技成果转化成功地进入新一轮经济高增长期,经过40年努力一跃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强国。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成为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跃式发展的紧迫要求。我国技术转移的现状的不容乐观,这更加凸显技术转移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性。如何破解技术转移过程中的“瓶颈”?如何发动推进技术转移的“引擎”?记者调查发现,就技术转移的现状而言,各地区因历史和现实的具体差异,表现出情态各异的特点。深究技术转移过程的关键节点,从源头上的技术成果的评估和评价体系到企业在技术转移中主体地位的建立,到技术市场建设和技术交易操作实务,各种情况纷繁复杂,不一而足。所以,只能试图条分缕析地寻求“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据《2007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年度报告》统计,1996年至今我国技术市场交易额呈逐年递增趋势。2006年,我国共签订技术合同205845项,成交技术合同总额1818亿元,较2005年增长17.2%。“八五”“九五”“十五”期间,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每年以超过10%的速率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2.9%。
数据表明,“技术转移”成效如何并不能仅仅依赖于狭义的“技术市场”数据的繁荣。推动技术转移进程,无法仅仅依靠“技术市场”建设单方面一蹴而就]
在国际经济和技术理论中, 技术转移在20 世纪60 年代中期被首次使用。最早是联合国在1964年第一届贸易发展会议上提出。最初是作为解决南北问题的一个重要战略,把国家之间的技术输入与输出通称为技术转移。联合国支援发展中国家的报告指出: 发展中国家的自立发展, 无疑要依赖于来自发达国家的知识和技术转移, 但机械式的技术转移做法是不可取的。联合国《国际技术转移行动守则草案》中把“技术转移”定义为: “关于制造产品、应用生产方法或提供服务的系统知识的转移, 但不包括货物的单纯买卖或租赁”。
目前,技术转移的定义是指技术在国家、地区、行业内部或之间以及技术自身系统内输出与输入的活动过程。包括技术成果、信息、能力的转让、移植、引进、交流和推广普及。也有学者认为,迄今为止关于技术转移的概念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美国学者布鲁克斯(H.Brooks)表述为是科学技术通过人类活动被传播的过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副部长李志军博士认为,“技术转移的实质是指技术从供方向受方的运动。这种运动可以在地理空间上进行,也可以在不同领域、部门之间进行。从更广泛的意义讲,技术转移就是技术的传播和交流。技术转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实质是技术能力的转移。”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技术转移已成为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国的技术转移,由来已久。在古代的中国,四大发明的远播便是最早的一种技术转移典型形式。近代以后,由于通商、战争、传教士、留学生等因素,逐渐在形式上和规模上较往日有了突破性进展。到了现代,主要以商业形式进行,具有规模大、速度快的特点,也才有了现代意义上的技术转移。
俄罗斯作家克雷洛夫说:“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川上的桥梁”,这可以是对技术转移过程形象的描述。一端是科研成果,另一端是产品市场,中间则是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规模产业化过程的桥梁。
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合同构成越来越复杂,单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相对减少,集工程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重大技术合同也越来越多。2006年,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88万,比2005年增长50.9%,与1999年相比增长了近6倍,成为自技术市场统计以来平均每份技术合同交易额最高的年份。
客观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技术转移发展迅速,据《2007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年度报告》统计,1996年至今我国技术市场交易额呈逐年递增趋势。2006年,我国共签订技术合同205845项,成交技术合同总额1818亿元,较2005年增长17.2%,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良好发展态势。“八五”“九五”“十五”期间,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每年以超过10%的速率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2.9%。技术市场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数据表明我国技术市场的发展,但这无法掩饰技术转移不容乐观的现状。所以,推动技术转移进程,无法仅仅依靠“技术市场”建设单方面一蹴而就。
[一个科研项目曾被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所何祚庥院士痛斥。这个经费不菲的重点项目,研究汽车尾气污染的问题,最后结论是,汽车尾气排放过多,主要是由于自行车多,使得汽车慢行造成的。
我国高校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6000至8000项,除去其中基础科学研究无法实现技术转移的部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只有1/10。
数量众多和转化率低下的巨大反差,严酷的现实逼迫人们不得不调回头来追根溯源,质疑科研成果评估评价体系和标准,质疑科研成果本身的可转移价值]
随着创新意识渐强及相关政策推动,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一跃而上,很快登上世界第一的位置。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中国发明专利年申请总量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申请大国。
高校作为我国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承担了国家、地方和企业大量的研究与开发任务。高校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1/4左右,承担国家“863”项目1/3以上,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项目占1/3以上,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占全国的70%以上。但是,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远远不能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每年取得的6000至8000项科技成果,除去其中基础科学研究无法实现技术转移的部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仍然只有1/10。
能够实现规模产业化的科研成果是“需要不轻言失败,不轻易放弃,经过数十年的辛劳和几代人的汗水,才可能造就的”,这是去年中科院高技术产业化工作会议上副院长施尔畏的讲话。
对“科研成果”的概念,一直以来我们并没有明确认识。在市场经济大背景下,高校科研作为技术转移的源头,除去基础科学科研课题之外,必须明确产业化转移的价值取向。科研成果评估评价体系和标准,必须以“产业化转移的可实现性”为底线和基础。
数量众多和转化率低下的巨大反差,逼迫人们在急切期待破解技术转移过程中的“瓶颈”的同时,不得不调回头来追根溯源,质疑科研成果评估评价体系和标准,质疑科研成果本身的可转移价值。首先的问题是:那么多科研成果究竟算不算得上成果?有的成果煞有介事地是某某评委会评出来的,有大红证书,但科技含量不一定高。被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所何祚庥院士痛斥的某重点项目,研究汽车尾气污染的问题,投入不菲。最后结论是,汽车尾气排放过多,主要是由于自行车多,使得汽车慢行造成的。 质疑之二,高校科研目的何在?相当多的大学老师及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科研的目的是为了出论文,出论文的目的是为了评职称。论文发表,奖项拿到,科研也就完成了。质疑之三,为什么真正有研究能力的人反而往往缺少研究经费?
国家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从工作机制到利益机制等各方面都有了明确规定,何以科技成果的转化仍是如此地尴尬?如此质疑已经不单纯是科研成果评价的问题了,而是关系到科研管理体制和科技创新的价值取向问题。
[西安。
首届中国城市创新论坛,西安被评为“2007中国优秀创新型城市”。英飞凌、美光、应用材料等国际500强高科技企业纷纷入驻。海天天线、同维科技、西电捷通这些贴着“西安创造”标签的品牌,用科技创新印证了西安——中国创新型城市的称号。
耐人寻味的是,在2006年全国高校的技术交易额前10名中,陕西的高校没有入榜]
西安高校中名校和普通院校之间在科学研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差距是巨大的。作为西安高校二巨头的西安交大和西工大,两校无论是在科研投入、科研成果、人才培养等方面都是当地的佼佼者,科研成果的数量更是其他院校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
《陕西省“十一五”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指出“要大力推动科技创新设施和基地建设,完善提高现有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以西工大为依托,整合军工资源,组建的工业技术研究院,要着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中间试验、工程化问题。以闫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天科技产业园和航海科技园建设为依托,加快军工研发中心建设。” 政府的支撑是迅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政府不是保姆,不能越俎代庖。
近年来,西安非重点院校科研工作捷报频传。西安理工大学研究开发的“电站锅炉空气预热器间隙测控系统”自1997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后,已在国内外近百家大型火力发电厂得到推广应用,直接获得科技经费累计近8000万元,为企业创经济效益20亿元;“十五”期间,这所学校承担科研项目总数2400多项,累计科研总到款4.4个亿,比“九五”增长了165%,学校科技产业实力也跃居全国高校前60名。同属非重点的西安工科院校中还有一些在科研成果的出产上并不逊色,诸如西安工大、科大等。
西安工大科技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每个学校都有自身的现实,科研人员首先需要的是良好的创新体制环境。否则,成果转化就更成问题了。”
该校电信工程学科带头人雷斌教授承担的“青藏铁路地温远程监测系统”项目攻克了高精度低温测试、微功耗和GSM-R网络通信等关键技术。该项成果具有自主创新性,填补了我国相关领域的空白。其产品全线应用于国家重点建设的青藏铁路项目。 该校机械工程学科带头人王建华教授研制开发出我国第一台“CNC齿轮测量中心”,并与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公司合作完成了从科研成果到产品的转化,改变了该产品长期依靠进口的状况。“陶瓷颗粒增强铝基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技术”成果居国内先进水平。该校材料工程学科带头人李建平教授研制的混杂增强铝基复合材料已应用于汽车、摩托车、重型车辆所需要的大功率发动机活塞、缸体水套等特种构件的制造,产生了巨大的综合效益。
该校在制造技术领域及基础研究方面获得了一批国际、国内先进的研究成果及奖项。许多国防科学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高新工程”和“杀手锏工程”等重大国防型号项目的研制和生产。但是,学校的科研成果并没有为学校积累和赢得更多发展资金。这归因于学校科研管理体系的不完善。科研项目大多走的是纵向课题,从成果产生到获得经济效益就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中间还包括商品开发、工艺开发和规模生产等。
表:技术转移后的收入分配
收入(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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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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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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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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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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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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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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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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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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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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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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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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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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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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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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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伦敦国家保健服务信托创新中心网站
问题有其两面性。当科研工作者越来越注重如何将研究成果转化成现实财富时,需要警惕科研创新体系陷入另一种困境。就像有人所说的,盖茨式的技术创富英雄变成榜样,这值得鼓励,需要警惕的是这种追求变成惟一追求。坚持科技面向经济建设,并不是要所有的大学、科研机构都去干企业的事,而主要是围绕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发挥大学、科研机构的应有作用。
有些科技成果不能顺利转化并不是技术本身的问题,而是由于项目管理和运作,特别是科技人员缺乏把握市场需求和变化的能力,缺乏有效运作技术项目的能力,缺乏把握金融风险的能力。“科研项目立项时不考虑市场因素,没有技术经营的观念。花费几百万、上千万元的项目成果仅是一篇论文,没有形成市场价值。”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林耕表示,我国科技产业化急需技术经营这一概念的指导。
从社会发展长周期看,真正的科技创新成果形成于从提出概念与思想到成为市场中交换的商品的全过程。而我们通常所说的科技成果,更多的指在实验室研发阶段形成的结果。这一约定俗成概念的形成,与传统的科技成果鉴定和报评奖制度不无关系。在计划体制下,通过鉴定的实验室成果就是科技成果,可以获得地方与国家的科技奖励,使科技工作者获得相应的物质利益,在而后的转移转化成果过程中获得政府的优惠与资助。而我们现在说的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要把更多的实验室研发阶段形成的成果推向中间试验与示范乃至工业规模生产试验阶段,最终成为可在市场等价交换的商品。进入这两个阶段的必要条件是明晰具体企业的具体科技需求,确定合作伙伴,得到企业的投资,并更多地利用企业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展相关研发活动。一般地说,高校和研究所不具有支撑中间试验与示范阶段乃至工业规模生产试验阶段活动的实力,客观上要求研究所与企业合作,向企业转移活动主体。这就是所谓的与社会创新要素结合的基本内涵。
[北京。
北京向京外地区的技术转移的力度和范围不断加大。据统计,仅2002年北京向外地输出技术14010项,合同成交额130.94亿元,从北京技术市场购买技术超亿元的省份,从1994年的7个,发展到2002年的25个。其中,超过2亿元的有18个,在4亿元以上的有8个。
北京正在成为全国最大的技术商品集散地。这种现象在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光机电——体化、新材料、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表现的更为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将北京作为重要的技术项目源,采取各种方式从北京吸引技术项目和技术人才,这对北京产生了巨大压力。使得北京市企业在引进北京技术的过程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正在逐渐丧失]
不同地区的高校科技贡献能力差异显著,北京高校科技创新贡献力最强、科学技术研究水平也最高,获国家重大科技奖励数遥遥领先于其他地区。北京在全国的技术转移交易额中稳居首位,但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各省市已将北京作为重要的技术项目源,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包括邀请专家考察、提前介入研究过程等,从北京吸引技术项目和技术人才,这对北京产生了巨大压力。使得北京市企业在引进北京技术的过程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正在逐渐丧失。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资料显示,北京地区技术转移工作面临的挑战还有以下几个方面:投入——产出效益低。北京市和市属高校每年投入的科研经费高达40多个亿,而技术转让合同额则不到6个亿;北京市属企事业单位年投入的科研经费高达近30亿元,技术转让合同额则为56799万元,这里面除去自我转化的部分以及不适宜转化的基础研究部分外,其投入——产出的差额依然十分巨大,仍有相当多的科技成果未能实现转化。
产学研合作机制不健全,合作未能充分展开。据对中关村811家企业的一项调查,经常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仅有206家,只占26%,而从未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的高达316家,占近40%。这表明,中关村企业在创新活动方面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还非常缺乏,以企业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另有一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2004年,北京地区科研机构共承担14314项科技项目,与企业(包括外商独资企业)合作的仅有507项,占3.54%;高等院校共承担27753项科技项目,与企业合作的有2816项,占10.15%;转制科研机构共承担3462项科技项目,与企业合作的有594项,占17.16%。
北京有全国一流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应该在产学研合作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但是北京企业的“少作为”甚至“不作为”, 是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没有根本提高的重要诱因。北京地区大学和科研院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大多停留于实验室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效率20年来没有出现根本的提高。研发活动相对封闭,科技产出自我循环的现象还大量存在。
这些情况实际上集中反映了全国技术转移过程中的通病,北京明确地把问题的解决提上了日程。有分析家指出,实施北京技术转移战略的主要措施应包括: 明确北京在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地位,推动国内技术转移,积极参与国际技术转移。一是发展与周边地区(包括京津冀地区、环渤海地区等)的各种技术转移和合作关系。二是打造分工合理、衔接紧密的产业链、产业群,为北京对外产业技术转移和扩散提供空间和社群网络,形成有效的产业技术“联动”。三是发挥北京对全国技术进步和经济转型的辐射和驱动作用,探索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与整合、联动新机制,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经济转型。四是积极参与国际技术转移,从全球技术转移的总体环境和全国实现创新驱动经济的战略目标出发,制定更宏观的技术转移规划和总体战略,明确在全球技术转移网络“节点”作用。
作为技术转移整个过程的源头,科研成果始终始是整个技术市场运作的关键,也是衡量技术转移是否能否获得实质性效果的尺度。西安和北京两地在科研成果问题上所呈现出来的不同点,正好说明了我国技术转移在起始地方的症结和忧患。一项能够实现规模产业化的科技创新成果,一般都要经历提出概念与思想、实验室研发、中间试验与示范、工业规模生产试验、以商品形式进入市场5个阶段。这5个阶段是相互联系的,后一阶段的胚胎孕育在前一阶段的母体之中。每一阶段又都具有“门槛”,并非完成前一阶段的活动都可自动转入下一阶段。由于各种原因,一项科技活动可以在任何一个阶段中止。
[武汉。
武汉市先后获得国家973、863、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攻关等计划项目共计2800多项,相继成为中国电动汽车研制开发试验基地、中国植物基因研究中心、中国火炬计划光电信息产业等多个基地,抢占到中国科技领域的系列“制高点”
武汉市是全国技术市场发源地,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从2000年的23.31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41.59亿元,增长78.4%,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三。
面对技术转移,武汉有着自己的尴尬。2006年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高新技术企业380家,其中有近四成的企业没有开展任何科技活动,开展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仅占42.4%,仅有23.9%的企业设有技术开发机构,科技活动投入强度(R&D经费支出/销售收入)为2.1%,远低于国际上认为有竞争力的8%的水平]
这里有以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为代表的大学52所,重点学科65个,在校学生有76万人,居全国第一。以中科院武汉分院为代表的科研单位105个,国家实验室1个(全国共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3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个,两院院士49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1个,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0个,生产力促进中心17个,科技产业化基地14个。武汉市是全国第一个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光谷),全国第一个孵化器建设试点城市,全国唯一的生物安全最高等级P4实验室。武汉市科技竞争力仅次于北京、上海,全国第三。2006年,武汉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工业企业投入科技活动人员8万多人,比2000年增长62.7%;投入科技经费92.56亿元,增长118.1%。民营科技企业4600户,增长102.2%。争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959项,项目经费4.81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国家“十五”期间设立的12个重大科技专项中,除磁悬浮列车外,武汉市参与了11个专项攻关。武汉市是全国技术市场发源地,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从2000年的23.31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41.59亿元,增长78.4%,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三。
但是,面对技术转移,武汉有着自己的尴尬。首先是高新技术优势企业少。从湖北省统计局提供的资料来看,2006年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2504家。高新技术产值超过10亿元只有武钢、神龙、唯冠、NEC、凯迪、冠捷、邮科院等15家。86.5%的高新技术企业年产值不足1000万元。这样的产业规模难以留住人才。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总量远远低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等城市,也低于沈阳、大连和杭州等城市。在高新技术产业优势方面,除激光产业在国内具备优势外,其他高科技产业,如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计算机软件、新医药及新材料等,优势并不明显。其次,企业自主创新投入弱。2006年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高新技术企业380家,其中有近四成的企业没有开展任何科技活动,开展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仅占42.4%,仅有23.9%的企业设有技术开发机构,科技活动投入强度(R&D经费支出/销售收入,一般认为这是最能代表自主创新的指标)为2.1%,远低于国际上认为有竞争力的8%的水平。
武汉市科技竞争力在全国位居第三,优势明显,但是这种竞争力更多体现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实力上,并没有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上体现出来。2006年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总量在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居第9位,差距明显,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关键是要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2006年,武汉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工业企业从事科技活动人员共84482人,其中,高等院校38579人,占总数的45.7%;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11631人,占13.8%;工业企业34272人,占40.5%。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企业科技人才不足,制约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是武汉当务之急。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完善技术开发机构,加强对现有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企业提高研发人员的科技素质和研发水平。鼓励多个相关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共享科研成果,鼓励企业引进大院大所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对科技平台构建予以鼓励和扶持,引导科技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明确财政科技经费补助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担保补助体系。成立专门机构,帮助高新技术企业获得所需技术和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
企业要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担当主体,并要集聚创新要素,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科技成果因为得不到资本的支持而难以转化成经济效益;企业因为看不到科技成果转化的长远利益而不愿投资。在此情形下,科学家直入市场,试图消除技术和市场之间的隔阂,其心可感。但是,企业在技术转移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是无论如何不能缺失的。目前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仅占25%,研究开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仅占0.56%,大中型企业仅为0.71%;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将会是一个延续时间相当长的命题。无论是买入、卖出还是自身转化,在技术转移过程中,企业应责无旁贷的充当主体。让人们遗憾的是,这在很大程度上还只能停留在人们良好的愿望之中,成为技术转移过程中的主体,目前还是企业不堪承受之“重”。
[辽宁。
技术市场是连接科技与经济的纽带和桥梁,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加快研究开发市场化、技术成果商品化,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等方面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辽宁在技术市场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制度环境建设相对滞后这一发展瓶颈逐渐显露。技术转移市场的繁荣,要求市场规范措施的出台,政府要在一个更高的层次给技术转移一个担保,给技术市场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
辽宁工业作为东北地区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东北三省工业的贡献率达到54.6%。辽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占东北三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的比重,由2003年的44.1%提高到2006年的49.4%,对东北三省工业的贡献率达到54.6%。
目前,一个旨在全面反映辽宁技术市场发展的统计报告正在编写出版。据编写者初步统计,2006年,辽宁省技术市场输出和输入技术合同成交额分别为80.65亿元和57.24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131.9%和75.1%,位居全国第4位和第6位。
辽宁省技术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并呈现出新的特点。技术开发在技术交易中的地位愈显突出。去年,全省输出技术中,开发合同成交额为40.04亿元,占全部输出技术成交额比重的49.65%,比2005年提高了11.6个百分点;输入技术中,开发合同在全部输入技术中所占比重为38.57%,比2005年增加了近11个百分点。
企业已成为技术转移的双向主体。企业作为技术的吸纳者,2006年签订技术合同成交额49.99亿元,占全省技术输入合同总成交额的87.3%;输出技术中,企业作为卖方的合同成交额同样居于榜首,为65.44亿元,占全省技术输出合同总成交额的81.2%。先进制造和电子信息两大领域技术交易在全部技术交易中占主导地位。2006年,全省输出技术中,这两个领域技术交易额分别为24.62亿元和22.88亿元,二者之和占输出技术交易总额的近60%;同样,在输入技术中,这两大领域技术交易额也占到输入技术交易总额的一半以上。这表明,先进制造和电子信息领域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已成为辽宁省技术创新活动的重点。
在技术市场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制度环境建设相对滞后这一发展瓶颈逐渐显露出来。辽宁省科技厅副厅长巩黎明说,最为突出也是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市场的制度环境建设相对滞后,这已成为技术市场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只有完善技术市场政策法规保障体系,才能为提高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目前,有关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法规和相关配套措施仍不完善,健全的技术市场政策法规体系尚未形成,致使市场主体参与技术交易的积极性得不到充分调动、技术交易行为不规范、技术交易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技术市场的功能、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对此,辽宁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解决这个问题,将是今后促进全省技术市场发展的核心内容。
与此同时,提高技术市场管理经营队伍素质,加强技术市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健全、开放的技术市场体系,搭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技术交易平台,强化技术转移能力建设,加强区域性技术市场建设等也将成为该省促进技术市场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中,该省明确提出,要将辽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要原材料工业基地。沈阳对近1000户国有企业的产权进行了结构调整,目前已基本完成。现在实现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的着力点,已经由结构调整转向自主创新上来。从今年起,沈阳市将利用10年时间,使全市的科技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率先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届时,沈阳市的科技企业将由现在3900多家增至1.5万家。
[上海。
如果说辽宁的“制度环境建设”是应时而出。那么,上海,更多的则是主动出击。
作为长三角地区技术转移的中心, 上海市通过加强立法和制订相关政策,规范和引导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初步统计,1996-2003年上海市关于技术转移的综合类、技术市场类、产业化类、技术引进类法规、规章和文件共24个,为健全和完善技术市场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上海是国内开拓技术市场最早的城市之一。2006年,上海市技术合同成交28191项,交易金额达344.43亿元。2006年全国技术合同交易金额比2005年净增266.82亿元,上海则以净增112.70亿元占全国净增额的42.2%。2006年上海市技术合同交易金额90%来自于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这两项技术合同所占的比重充分体现2006年上海技术交易中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占绝对主导地位,这得益于上海市推进自主创新政策的落实和推进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的完善]
上海最突出的特点表现为产权交易的定位与强势政府的推动。上海市在全国第一次提出技术产权交易的概念,并将技术产权市场直接定义为资本市场。在《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中规定,“市辖国有、集体产权的交易,应当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相对而言,《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中只规定了“市所属企业国有产权的交易”,应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上海技术市场通过培育和扶持技术经纪人队伍,为技术市场繁荣提供专业的服务。2005年《上海市经纪人条例》施行后,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等机构加大了技术经纪人培训的力度,一年来共培训了400多名取得市工商局颁发的执业证书的技术经纪人。为繁荣和发展上海技术市场、推动产学研的有机结合注入了活力。
自1993年成立技术交易所后, 上海又相继建立了一批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在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架起了桥梁,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起到了纽带作用。2004年开始建设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其技术转移子系统,通过各类科技资源充分整合共享,促进了技术市场的繁荣和健康发展。同年,上海市科委就和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签署了区域合作联盟协议,合作创新的重点在于政府推动,以市场化手段,构筑开放型的网络,以保证信息、资金、人才、成果、技术等创新要素的充分流动。2006年上海仅次于北京成为我国第二大技术交易中心,输出技术合同交易额309.5亿元,吸纳技术交易额220.6亿元。
日前,上海市与黑龙江省在哈尔滨市联合建立技术转移基地,两地将通过这个交流平台推动双方技术转移。该技术转移基地由上海技术交易所、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共同筹建,通过可视会议系统,使在两地举行的各种成果对接、展示、推介活动进行实时互动,促进两地政府、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同时还可以进行技术经纪人等方面的培训活动。此外,该技术转移基地还将促进与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的科技合作。同时,上海技术交易所还携手韩国汉阳大学共同举办技术交流会,双方还将在技术转移更深层次和更宽领域,如市场研究、可行性研究、合作伙伴推荐、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为汉阳大学与中国企业的合作开辟快速、安全和便捷的通道。而与国际著名大学的直接合作也开创了上海技术交易所开展国际技术转移的一种新模式,拉近中国企业与国际最新技术成果的距离。
上海产权市场正在成为全球技术贸易和国际资本转移的重要平台,首批全球国际工作站将在7个国家和4个国际组织中建立。2007年,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经国家有关部门和联合国南南合作局同意,组建了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采用该所的制度运行模式,利用联合国资源,推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国际间技术和产业转移,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生产要素流动国际化,为发展中国家发展提供技术产权交易服务。
上海有力发挥了政府政策的优势,建立技术市场规范的体系,积极探索政府在技术转移过程中重要的角色效应,形成技术市场发展长效机制。上海技术市场勇于“走出去”,和周边的省市建立技术转移联盟,形成了良好的辐射效应。让上海不仅是上海人的上海,也不仅是华东人的上海,而是中国的上海,世界的上海。
[深圳。
深圳高科技产品产值,98%来自自主创新成果;2006年申请专利27100件,仅次于上海位居全国第二;另外,企业也成为城市的创新灵魂,90%的研发人员来自企业,90%的科研机构在企业,90%的科研经费来自企业,90%的专利产生在企业。
通过促进技术转移催化科技创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速区域经济和科技发展,正在成为我国经济的大势和主流。在大力倡导和增强原始性创新能力的同时,重视和加强技术转移,对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技术转移已经形成由政府推动、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及科研院所以及科技中介多方积极参与的发展形态。
深圳让人耳目一新]
深圳——历史上秦朝的南海郡,东晋的宝安县、明朝的新安县,是我国内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最高的城市,地均产值、人均收入水平和外贸出口总额稳居中国内地大中城市第一;国内生产总值居大中城市第四位;财政收入居大中城市第三位;进出口总额占中国大陆七分之一,连续12年居大中城市第一。
有人这样形容深圳的政策:“好看”是其有高度,从人性的角度和文明演进的规律制定政策;“好吃”是让留学人员得到实惠,不仅有创业上的资助,而且给留学生安排经济适用房,在子女就学、家属就业方面让人无忧;“好用”就是可操作,所有政策都很具体,都能毫不含糊地照章行事。
去年,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到深圳市考察调研,高度评价了深圳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成效和经验。深圳自主创新的突出成效,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三个“50%”。即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年均增长高达50%,占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过50%;二是专利成果丰硕。近年来,深圳专利申请量保持30%以上的快速增长,今年上半年申请量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二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居第一位;三是实施品牌战略成效显著。全市拥有自主品牌5万多个,被誉为“中国品牌之都”。四是自主创新投入大。今年上半年,深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3.4%,远远高于广东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
关于深圳自主创新的宝贵经验,可以概括为“四个为主”:一是以企业为主体。这集中体现在“四个90%”上,即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职务发明中的专利出自于企业;二是以市场为主导。深圳企业自主创新的重点、目标、主攻方向,都是以市场需求为目标导向,直接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从而产生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华为、中兴在通讯设备上的创新,朗科在优盘上的创新,航盛在汽车电子产品上的创新等,就都是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的。三是以政府推动为主动力。政府积极主动地为企业这个主体搞自主创新提供良好条件,突出重点,抓战略导向、政策实施、环境营造和分类指导。四是引进与创新相结合,以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自主创新不是自我创新,而是要在开放条件下的自主创新,一字之差,大不一样。
深圳市引进的第一万名博士凌杏元说的:深圳在国内的发展中总是名列前茅,深圳是一个创业的乐园,深圳是一个年轻的城市,深圳是一个有机会的城市。在深圳,这种情怀得到了更好的表达。来深圳创业就业的留学人员一般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以高学历为主,80%以上拥有研究生学历,其中博士约占10%,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国回来的占大多数,不少留学人员既有在国外著名学府学习的经历,又有在国外大机构工作的经验;二是以非深圳户籍人口为主,90%以上“海归”出国前都不是深圳人;三是创业比例高,30%的“海归”来深圳创业,带动“海归经济”迅速成长。目前深圳市留学生企业730多家,投资总额超过30亿元,销售额超亿元的企业5家。
为了促进中国和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合作,继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州)、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厦门)之后,在深圳诞生的又一个国家级交易盛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首届交易会于1999年10月5日至10日举行,至今已举办了九届。是一个为国际企业、投资商、发明人、创业者以及相关政府机构进行会晤、交流、交易,建立合作关系的平台。
位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的虚拟大学园,虚实结合。一方面通过网络和各大学连接,另一方面集中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和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深圳虚拟大学园成立于1999年,当时,针对深圳面临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缺乏、科技创新源不足的“短板”,深圳市政府构建虚拟大学园,吸引全国优质高校来深圳,发挥各大名校的“聚合效应”,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
目前,深圳虚拟大学园已经吸引境内外48家高等院校入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都在深圳虚拟大学园开设了远程班或产学研基地。据不完全统计,深圳虚拟大学园现已培养各类人才69695人,设立研发中心71家,建立产业化基地9家,孵化企业304家,实现成果转化236个,承担科技计划项目97次,获得专利136项。
深圳虚拟大学园除扮演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基地的角色外,还形成了国家大学科技园产业化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深圳虚拟大学园汇聚了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6所香港院校,形成了深港科教合作平台,目前香港院校已在深圳注册企业15家,设立研发中心8家。
更为重要的是,深圳为了吸引和留住创造性人才,深圳还为那些不能产生即时经济回报的基础性研究和智力工作留下空间。在其他地方政府不断强化研究投资回报时,深圳策略倒是没那么功利。深圳市政府创造了“敢于冒险、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不以成败论英雄。深圳这种,大开大合,极具创造性和人性化的做法,在更高层面上给深圳的发展预留了想象空间,也为我们在更为宏观的视野中,考量技术转移工作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蓝本。深圳让人耳目一新,相信这也是徐端颐科学家的感受。但愿,他在从事情非所愿的“推销员”工作时感到一份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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