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淘汰落后产能
落后产能淘汰,还不够狠!
2010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件)。后来,历经中央到地方,地方到中央的几次协调,期间大约经历了7个月左右的时间。近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达了2010年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共涉及水泥、造纸、印染、焦炭、炼铁等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2087家企业。这是近几年来我国公布的较为严格的产业政策之一,对于加快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节能减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具有很强的战略意义。针对一定时期的产业发展现状和规律,采用适当的激励和限制性措施,是诸多国家改善经济发展质量的一种重要手段。象我国这样一个处于工业化过程中的大国,类似的产业政策不仅不能少,而且需要加强。
从宏观经济上看,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靠高资源消耗、高污染来实现经济发展,其结果则是经济发展的低效率低效益。据估计,我国每年因空气污染和水污染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00亿美元,相当于我国一个处于中等发达水平的省份一年的GDP。我国是全球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也是资源消耗最多和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世界银行报告指出,在全世界空气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中,我国竟然占了80%。从微观企业角度看,淘汰这些落后产能也是促使它们更新换代设备,加强自主创新、开发环保型新产品的一个动力。当今的企业竞争,不仅仅是拼生产规模,也是拼质量,更是拼环境友好型产品的竞争。那些低碳的新产品生产企业践行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赢得了社会的尊重,更赢得了市场和竞争。从百姓的角度看,淘汰落后产能则是改善民生环境、还百姓青山绿水的一种有益措施。
除了与低效率联系在一起之外,落后产能还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今年第一季度,伴随着生产和出口的增长,导致酸雨发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增加了1.2%。有报告称,由于城市的空气污染,每年有几十万人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因此,尽快关掉那些污染严重的生产线,也是在保护人们的生命健康。
就一个产业政策的综合效应而言,工信部的这次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值得肯定。因为它终于向市场发出了一个重要信号,那就是强制落后的低效产能淘汰出局,同时也为各类行业生产线的最低规模设置了一个门槛,尽管这个门槛还有必要结合各个行业的规模经济和市场空间进行适当提高。如果从更严格的产业政策要求而言,这次的政策有点软,它对整个行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与效率提高的实际作用可能十分有限。对某些行业而言,这次强制性淘汰落后产能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并没有指向生产过剩的要害,没有伤到其筋骨。这次调整虽然有严格的制裁措施,但其针对的仅仅是企业的落后生产线,而不是拥有落后生产线的企业。试想一下,一个企业就只有一个生产线落后吗?仅淘汰一个落后的生产线,能对企业起到应有的作用吗?再以钢企业为例,本次共涉及28家企业的28条生产线,这些被淘汰的生产线最大的产能为108万吨,最小的仅为2000吨(令人更加疑惑的是,这种国家明令禁止的典型 “小炼钢”为什么直到今天才被淘汰?),平均产能为31.3万吨。即使28条生产线全部顺利关闭,也仅仅是了876.4万吨的产能,这种规模与我国2009年5.7亿吨(2010年可能突破6亿吨)的产能相比,仅占1.5%。
对于调整产业结构,产业政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企业的行为和责任、监督部门的行为和责任、老百姓的行为和责任所起的作用更为重要。如果在企业论证、建设和经营过程中,相关利益者都能够认真一点,负责任一些,多关心一下环境和生态,少一点掠夺性的资源开采和消耗,少一点见利忘义的排放污染物,少一点监管上的宽松与灵活,即使是产品的价格高了点,市场也会认同的,百姓也会欢迎的。与其先污染后治理,还不如将污染消灭于萌芽状态。最近,有几个地方的居民采用多种方式成功地抵制了一些高污染项目的开工建设,这些行为值得赞许。可是,这类抵制行为的最终命运如何,让人不由自主地担心?这些污染项目被最终否决?还是又被建到了青山绿水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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