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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乡镇企业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组建
山东省乡镇企业
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组建
山东省乡镇企业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
我们在山东省乡镇企业科技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山东省乡镇企业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其主要理由:
一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7月27日就作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2008]105号)。其中,(七)款中指示:“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推进利用秸秆生产燃料乙醇,逐步实现产业化。合理安排固化成型及炭化”。(十五)款中指示; “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科技部要会同农业部等部门抓好技术研发和推广工作,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具体的财税扶持政策,环境保护部要牵头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是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鲁发 [2000] 9号),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同时挂山东省乡镇企业办公室牌子。我们山东省乡镇企业科技服务中心隶属于山东省乡镇企业办公室,我中心已按省人事厅要求采用以科学研究管理为主的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设岗。我中心设岗报告中有“承担山东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秸秆综合利用和节能技术研发转化等方面的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和设立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
三是国办发[2008]105号文,已经把我们中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全国首发研制成功的秸秆“炭化及利用秸秆发电”列入“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款内。
四是我们中心的秸秆“炭化生产有机复合肥”正在申请国家专利,达到了一个炭化池既能生产燃料又能生产有机肥料的目的。
五是去年8月27日,王军民副省长在全省节能减排专题研修班上的讲话中要求“在全省加快开发秸秆利用新技术,推进作物秸秆燃料、化肥、饲料产业化步伐” 。一年多来, 我们中心按要求在秸秆燃料、化肥的产业中实施了工厂化生产,目前正在向产业集群化发展。
总之,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这个重大问题上,山东省乡镇企业科技服务中心责无旁贷。
鉴于上述现实理由,我们在山东省乡镇企业科技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山东省乡镇企业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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