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中国的科技资助文化机制与科技发展观不和谐;更不理性
国家的科技资助政策,是通过资助促进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推动传统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其核心技术档案在国家专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年鉴编辑部选评《建国六十周年周年百名优秀发明家成就展示》《安全节能钢骨墙体结构技术体系支持系统、天然石膏生物制药》,是有档案依据的,为什么不能直接立项,反而还要向发明人收取展示费等名目繁受的费用,这是发生在中国的最大不公,中国每年都在科技立项,难道都比《建国六十周年百名优秀发明家成就展示》的好吗?如果说是好那就错了,是数据错误,不可能六十周年还没有资助一百名,如果说没错,又错了,百名优秀发明家要问为什么不给我科技资助?如果说发明人不交展示费就不优秀;更错了,请问百名优秀发明家还可替换吗?是否还可以减少到九十九名,推出《建国六十周年九十九名优秀发明家成就展示》,这是一种不讲情更不讲理的科技管理政策,根本就没有理性可言。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在中国科技战略研究网的角色是代表国家的科技资助政策,在这个专家平台上能发现中国科技资助管理上的缺失,完善资助机制领悟级层专家意见是一种知识,最低不干扰专家推广科技项目,阻碍科技项目《建国六十周年周年百名优秀发明家成就展示》推广的言论,就是破坏科技项目的推广和发展,现就发生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科学枝术部之间的选评与资助;矛盾如此突出,在本网充分显露出了很多专家的提议,这些议题代表调研与民声,很明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年鉴编辑部选评《建国六十周年百名优秀发明家成就展示》项目,是国家最高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能部门,选评的项目是有法律依据的,创新基金必须资助无可否认,科技部跨过了三个五年计划不立项资助,作为国家的科技资助负责人,为什么没有领悟分析是否国家知识产权局选错了?是没看见还是不识字?如是没有职权,解释权总是要有的吧。
难道还得以此为法律依据由律师出示起诉状吗?科技部要上被告席答辨来推翻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选评吗? 荒唐之事在中国的行政领域不断的出现,这是国家改革开放过程中私权与公权的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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