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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凯
暨南大学公共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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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2008-11-15
最后更新时间: 2010-03-30
日志总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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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志

广东专利战略研究

作者:   分类:综合发展研究     浏览:2358次   回复:0次  
发表时间:2010-03-30 08:09:15

 

大力发展核心技术、实施专利战略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广东做为专利大省,已经连续多年保持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的全国第一,如何在新的形势下,保持传统优势、争创新优势是今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
1.现状
1.1总体保持国内领先、高新技术产业专利优势明显
2006年,广东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90886件和43516件,同比分别增长25.88%和17.95%,分别占全国的19.32%和16.99%,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连续12年蝉联全国第一。2005年,广东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申请达989件,占全国40.57%。在国内专利申请量前一百名企业中,广东占1/4左右。其中,华为、鸿富锦(深圳)、中兴通讯、比亚迪四家广东企业居前十名,华为技术公司继续高居第一。广东在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专利优势极为明显,目前,约有近三分之一的高新技术产业的专利为广东所有,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占全国的近四成。
1.2核心技术专利不断增加、专利产品规模不断扩大
郞科公司在世界上率先发明闪存盘技术成为世界级领先企业,深圳创维公司开发的V12数字引擎技术和A12音响技术及六基色技术实现了电视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韶钢集团通过实施“轧辊切分轧制装置”专利实现坯料资源的最大效益组合,TCL集团通过申报移动电话外观设计专利实现专利产品销售额超100亿元。
1.3企业专利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企业专利信息运用能力不断提高。如美的公司建立了“中外专利信息系统”,利用该系统收集整理各类技术信息,成功地避开世界著名企业的技术路径和专利围堵,形成了一系列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二是专利研发投入大幅增加。2006年,全省科技活动支出、R&D支出均居全国第二位,企业R&D支出和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居全国第一位。民营科技企业R&D支出已占全省企业R&D支出的60%;三是企业专利保护能力不断增强。许多企业已经不再消极地回避地国外企业的专利诉讼,而是通过积极查找各类专利文献,委托律师应诉,如比亚迪公司应成功地胜诉三洋公司和索尼公司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一些企业还建立了专利预警机制,有效地规避专利壁垒或及时应对专利诉讼。
1.4专利保护得到加强、执法环境明显改善
2006年,广东各级法院共审查新增专利纠纷案件853件,各级知识产权局共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507件,涉案金额达804万元,处理各类专利纠纷330件。各类会展及行业协会解决专利纠纷918件。共有445家民营企业被纳入专利企业培育计划并获得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广东通过整合执法资源,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会同公检法机关建立健全了专利执法协作长效机制。还通过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建立跨省区和跨境的专利违法案件协查、通报和查处合作机制,有效地解决了跨区域专利执法难问题。
2.存在问题
2.1增长速度落后于先进省市、境外申请有待突破
近年来,随着长三角、环渤海和闽南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的快速崛起,浙江、江苏、上海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广东,山东、福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增速已经接近广东。广东专利事业发展一枝独秀的局面面临重大挑战。目前,广东在境外申请专利尚处于启步阶段,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都比较少,且主要集中在华为、中兴等少数大型骨干企业。
2.2专利技术含量低、影响小
一是专利技术含量低。2006年,全省发明专利授权量只占专利授权量的5.1%,远远低于北京、上海、浙江等专利强省。全省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只占专利申请量的30%左右,远远低于跨国公司85%的水平,信息等重点行业的核心专利技术还主要掌握在外国企业手中;二是专利成果影响小。尽管广东多年保持专利的申请和授权数量全国第一,但获得国家五大科技奖的数量远远低于北京、上海、浙江,甚至低于陕西、黑龙江等经济欠发达省份;三是多数专利要求结构比较简单。在空间上没有形成多项从属专利构成的保护圈,在时间上也没有形成与时俱进的接力棒,很容易为他人规避和超越;四是专利成果转化水平较低。全省整体专利成果的规模转化率仅为10%—15%,而发达国家一般为60%—80%。
2.3专利意识有待加强、专利管理尚须改进
一是专利保护意识淡薄。多数企业对专利及其保护认识不足,申请专利和保护专利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没有很好地将专利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利润;二是集体专利保护缺位,使许多职务发明变成非职务发明;三是专利保护的能力不够。多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尚未成立专利管理机构,缺乏合格的专利工作人员,专利保护的投入严重不足。
2.4涉外专利技术壁垒森严、应对涉外专利纠纷能力较弱
近年来,境外跨国公司纷纷利用TRIPS条款下的知识产权加强了专利壁垒,通过在关键技术路径、关键时间点设置专利,层层围堵,使广东企业在技术发展和出口贸易等方面举步为艰,广东企业涉外专利诉讼约75%以败诉收场,致使企业及至整个行业蒙受重大损失。广东多数企业缺乏有效应对涉外专利诉讼的资金、人才和经验。目前,广东各类专利人才需求量在300人以上,既懂技术、又懂经济和法律的高级专利人才缺口达2000-3000人。
3.广东专利发展的中长期目标与战略重点
3.1发展目标
要建立健全富于生机的专利创造体系、多层次全方位的专利保护体系、科学高效的专利管理体系、较为完备的专利政策体系和功能齐全的专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专利综合实力,继续保持知识产权工作在全国的领先水平。开发并拥有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逐步使广东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的主要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到2010年全省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5%,每百万人口专利申请量达到125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持续快速增长,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00件,年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国(境)外专利申请量进一步提高,年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
3.2战略重点
一是提高发展质量。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进一步扩大专利数量、提升专利质量、优化专利结构。重点发展一批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水平专利技术,加快形成具有广东优势的核心专利技术群,积极拓展境外专利申请。
二是增强运用能力。围绕广东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推动专利技术与产业发展紧密融合,加速专利转化,发展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优势企业和支柱产业,构筑与全省产业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专利支撑体系。
三是优化区域布局。加强资源整合,发挥比较优势,突出极化带动,促进区域协调,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对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全省专利技术核心区与密集区,推动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建设成为全省专利的重要拓展区,形成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区域专利发展格局。促进泛珠三角区域专利合作,加强专利国际合作。
四是完善体系建设。改善政府宏观管理,优化政策导向,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大力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人才队伍培养,构建结构合理、运作科学、管理完善、保护有力、服务有效的专利管理及服务体系。
4.政策建议
4.1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专利开发
一是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技术人员运用专利技术独资或合资创办科技型企业,允许企事业单位将实际发生研发经费全额计入成本或事业支出,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及专利支出可享受税收优惠。提高省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在企业设点比例,大幅度增加对其财政扶持额度,对省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专利的重要装备和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加大对国内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通过专利入股、员工持股和股权、期权等多种分配奖励形式,改进发明创造激励制度。鼓励专利技术转让或许可实施,加大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力度;二是鼓励产学研结合。深化高校及科研院所体制改革,逐步将开发型科研机构转制科技型企业或并入大型企业集团。大力发展政府、行业协会、重点企业集团共建的产业共性技术中心,强化对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深化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大幅度提高技术开发与技术转化收益在薪酬中比例。深化科研成果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提高专利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在科技成果评价和职称评定的分量;三是选择适当的专利发展策略。要认真分析跨国公司的专利策略,规避其预设的专利壁垒,选择独特的技术路线进行专利技术开发。必要时可通过专利许可、专利技术同盟、专利引进、企业并购、委托设计、引进人才等引进专利技术和专业人才。
4.2提高专利意识、完善专利保护
一是普及专利知识、提高专利意识。要广泛宣传专利法规政策、加强对典型案例和典型经验的发掘宣传,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二是强化专利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机制。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部门间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三是严厉打击专利侵权。坚决打击假冒专利行为,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的专利保护。加强海关专利保护监控体系建设,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建设专利信用体系,营造良好专利保护环境;四是推动会展与行业协会专利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展会的正常交易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宣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速组建行业或区域专利保护联盟;五是建立涉外专利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强对国外专利制度及国际规则研究,制订对外经贸和科技合作的专利保护政策,完善涉外专利处理机制。建立重大涉外专利案件法律援助机制,改善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涉外专利维权服务。
4.3促进专利应用、加速专利转化
一是积极推动专利成果产业化。围绕全省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专利项目,培育和扶持一批专利成果产业化基地,认定一批专利示范园区,促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促进专利技术运用,推动传统加工贸易向专利产品输出、专利转让及使用许可等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转变;二是积极推动专利技术标准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各类技术标准,掌握标准制定的主动权。培育一批专利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积极推动重大专利形成技术标准;三是建立健全专利投融资机制。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专利实施和产业化的资金投入,支持相关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上市融资。依法开展专利质押,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扩大专利实施的贷款担保试点。鼓励和推广知识产权有偿转让或作价入股,专利作价入股比例可依法由合资各方约定。大力发展专利创业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促进中小企业专利实施和产业化。
4.4改进专利管理、维护国家利益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尽快出台一批专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加强与专利法律法规相衔接,优化专利发展的地方立法体系;二是完善专利政策体系。进一步突出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区域政策中的专利导向。将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情况作为科研立项、科技奖励及工程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园区)和重点实验室审批的重要条件之一。政府科技专项资金要向专利开发重点企业倾斜,重点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实施和产业化;三是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审查制度。专利部门要参与制定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引进政策及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审批。依法监管涉及国家利益并具有重要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和技术出口活动;规模以上国有控股企业涉及专利的重大经济活动,要事前向专利部门通报并接受监督。政府投资立项的重大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承担方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及对外合作中转让相关专利时应报专利管理部门备案。
4.5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市场中介
  一是大力发展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专利代理、信息服务、资产评估和许可转让业务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形成服务特色,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报备的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完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制度,建立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考核、评级和奖惩制度;二是积极发展专利交易市场。加速建设综合性专利交易平台,培育多层次专利交易市场,构建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促进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间知识产权交易。建设广东专利交易网络,发布知识产权信息,提供咨询和服务。促进专利交易市场与金融市场及产权市场的衔接,积极引入社会资金、风险投资、金融信贷等支持专利研发、运用及产业化;三是构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市、重点行业三级专利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向社会无偿提供专利信息跟踪、查询和咨询服务,建立各类专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信息分析系统,鼓励专利信息的深层次利用;四是建立专利预警机制。监测和发布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境外专利状况、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重点跟踪、分析研究与广东有重要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专利发展动态,建立专利政策法规资料库,为政府决策及企事业单位发展服务。
  4.6加快人才培养、普及专利知识
  一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加快培养有关专业的本科及研究生,促进高等学校与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培养高水平专利人才;二是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加大专利人才培养的财政投入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活动。支持行业中介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将专利知识培训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4.7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一是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广州、深圳要重点开发一大批对全省经济社会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水平专利技术。珠江三角洲地区要以产业集群为载体,建设专利技术产业基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专利技术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知识、技术、资本和产业转移带动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发展;二是要加强粤港澳专利合作。深化粤港澳专利开发和保护等合作,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效能。强化粤港澳海关专利保护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粤港澳专利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单证核查和案件跟踪调查;三是推进泛珠三角区域专利合作。继续完善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联络员以及专题工作小组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交流长效机制;四是加强专利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专利机构的业务合作和人员交流,通过互为代理拓展业务范围与领域、提高人员素质和涉外专利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