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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之门行将开启 |
——中国的“纳斯达克”渐行渐近 |
www.casted.org.cn 日期:2009-04-02 文章来源:新华网 证券时报 中国经济时报 凤凰财经 点击数:8854 |
中国“纳斯达克”(创业板)渐行渐近
中国证监会 《办法》共分为6章58条,对拟到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规定,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办法》规定,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发行程序,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而在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办法》特别提出,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在信息披露方面,《办法》要求,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做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根据《办法》,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控制体
(一)萌芽 1984年,国家科委组织了“新技术革命与我国的对策”课题研究,提出建立创业投资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建议。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此后10余年中,仅以党和国家名义颁布的关于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几乎年年不断,而关于建立创业投资机制和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论述郑重地纳入这些纲领性文件中。 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大政方针在全国催生了一大批高新技术园区,但由于政策环境不配套,科技风险投资事业未能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一些创业投资机构为规避双重税赋,开始不务正业,投资股市等趋之若鹜。 1997年,在党中央“科教兴国”战略方针指引下,注定我国创业投资将酝酿“变身”。 1998年1月,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由国家科委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机制总体方案,进行试点。2月,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批示,由国家科委牵头,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成立。8月,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视察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要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功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高科技企业发展,在证券市场形成高科技板块。对真正有成长性、有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证监会将在上市额度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12月,国家计委向国务院提出“尽快研究设立创业板股票市场问题”,国务院要求中国证监会提出研究意见。接着科技部、广东省人民政府等从不同角度提出建立二板市场的建议。 1999年1月,深交所向中国证监会正式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并附送实施方案。3月,中国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科技企业板块”。 2000年4月下旬,中国证监会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设立二板市场有关问题的请示》,就二板市场的设立方案、发行上市条件、上市对象、股票流通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等问题提出意见。《请示》还认为,在全球交易所的合并趋势下,建议对我国现有证券市场作一个明确分工,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尝试建设我国二板市场。 (二)筹备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出台后,深交所迅速成立了高新技术板工作小组,做了大量的信息收集和市场调研工作,了解上市公司资源情况,对1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调查统计。从2000年3月开始,当年先后在全国19个省市举办33次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训班,共有3318家企业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达6540人。 进入8月,深交所按照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建设倒计时”的要求,在确保主板市场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全力进行创业板市场筹备工作,再现了“深圳速度”———在3个月时间里,完成了创业板市场发行、交易结算和会员管理四大业务规则的制定工作,形成了9个方面的专业咨询文件,向社会征求意见;确立了创业板市场的组织体系,设立两个专门委员会和八个职能部门;制定了创业板市场发审工作规则、操作流程以及创业板市场监管工作规则和操作流程,完成了监管部门内部组织架构以及办公系统的需求设计;完成了创业板市场交易、结算、通讯、监管系统的测试、验收工作;改造完成了创业板行情另板显示的技术准备和证券商技术系统;完成了创业板市场指数编制方案,并进行了模拟测算;完成了创业板市场证券编码、证券托管和资金交收的准备工作;编写数十万字的创业板市场宣传培训材料等等。 (三)幻灭 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以纳斯达克为代表,以高科枝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全球各股票市场开始单边下跌行情。高涨了十几个月的纳斯达克指数到2001年3月跌去70%,超过了1929年纽约证券交易所股指暴跌幅度,按市值计算,投资者损失高达数千亿美元;与此同时道琼斯指数也下落20%左右。在股市投资者叹息中,美国经济增长结束了长达100多个月的高涨历史,开始步入紧缩时期。随着推进新经济发展的全球典范———纳斯达克市场的急转直下,香港、韩国、德国等创业板市场的走势也快速恶化。 科技网络股泡沫破灭,受国际市场影响,中国创业板厄运当头。 国际市场走势变化,本来对相对封闭的中国股市的发展并无直接冲击;然而,一些国际专家和热心人却以纳斯达克走势告诫中国,在设立创业板市场上应慎之又慎;国内一些人也以美国股市的狂落为依据强调国际社会中创业板运行尚无成功先例,在中国设立创业板,不仅条件尚未成熟,而且风险极大,不符合政治决策中“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创业板热开始降温。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在广东南海就创业板迟迟不推指出三点原因:一是各方人士对创业板把关手段还有疑虑,会不会产生巨大风险;二是中国证监会也在不断优化有关程序;三是大家对目前是不是推出创业板的最佳时机还没有形成共识。他透露,国务院已委托香港证监会对内地创业板建设做评估。评估报告已上报有关部门。他认为创业板推出最快也要等到第二年初。 正当人们对创业板尚存一线希望时, 至此,创业板热降至冰点。 以金融业创新繁荣发展而自豪的深圳这面改革开放旗帜受到严峻挑战。 2003年网上一篇《深圳,谁抛弃了你》的万言书,在国内外引起轩然大波。 从这一年起,每年“两会”必有关于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提案,也必然引起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 在创业板冰点的岁月里,深交所栉风沐雨,上下求索。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对发展中小企业提出包括直接融资在内的一系列要求,使得创业板市场的分步实施具有了紧迫性和必然性。 (五)气魄 200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一场“开弓没有回头箭”的股权分置改革大幕拉开,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转折性变化,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并呈现迅速繁荣发展态势。 曾几何时,建设中小企业板就赋予它为创业板启动探路的重任。三年多时间里,中小板发行上市企业就接近300家,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关键时期的关键人物、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中小企业板作为分步实施创业板市场的第一步,在监管创新、诚信建设、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积累许多经验,为创业板市场建设打下良好基础。推动以创业板市场为重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条件已经比较成熟。 2007年8月,国务院批复以创业板市场为重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案。尘封近7年的创业板市场建设又浮出水面。 2008年初,尚福林主席“力争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大计一言既出,再次引起热烈反响,令业界充满期待。不过,后来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金融海啸等事件,使得“维稳”成了资本市场发展的重中之重。 2009年“两会”期间,针对有媒体报道“创业板搁置说”,尚福林主席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工作基本上已准备充分。他强调说:“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一直在积极推进,总理在去年报告里讲到了创业板,但不一定每次报告里都要讲。我的理解是,此次总理报告不提创业板可能就是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就不用再讲了。”尚主席的这番表态,无疑给业界吃了一颗“定心丸”。 目前全球金融危机仍在肆虐,此时推出创业板,极具战略考量。这是因为,对中国而言,受到金融危机影响最大的一个问题应该是就业问题。而解决就业问题,从某种意义上主要是靠中小企业,而不是靠大企业,因此必须要大量扶植中小企业。与此同时,要落实4万亿投资的巨额资金,民间资金显然不可或缺。诚如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所言:“推出创业板水到渠成!” 创业板的概念及特点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 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 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活跃。 按与主板市场的关系划分,全球的二板市场大致可分为两类模式。一类是“独立型”。完全独立于主板之外,具有自己鲜明的角色定位。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daq)即属此类。纳斯达克市场诞生于1971年,上市规则比主板纽约证券交易所要简化得多,渐渐成为全美高科技上市公司最多的证券市场。截至1999年底,共有4829家上市公司,市值高达5.2万亿美元,其中高科技上市公司所占比重为40%左右,涌现出一批像思科、微软、英特尔那样的大名鼎鼎的高科技巨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30年后的纳斯达克市场羽翼丰满,上市公司总数比纽约证交所多60%,股票交易量在1994年就超过了纽约证交所。另一类是“附属型”。附属于主板市场,旨在为主板培养上市公司。二板的上市公司发展成熟后可升级到主板市场。换言之,就是充当主板市场的“第二梯队”。新加坡的Sesdaq即属此类。 创业板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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