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关于产学研合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了加强我省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和成果资源优势,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企业有效的利用社会科研资源,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7月21日至7月24日,省科技厅组织部分领导和专家,在姜郁文副厅长的带领下,就我省产学研合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湖南大学科技处、中南大学科技处和湖南农业大学科技处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三所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情况,并组织召开了长沙市科技局、部分高新区和科研单位的座谈会,掌握了大量详实的材料。在此基础上,调研组对我省产学研合作的基本模式、基本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思考,并对如何优化资源组合、促进我省产业研合作有了一个初步的工作思路。现将本次调研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产学研合作现状 近年来,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非常重视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逐步展开,发展迅速。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无论是高校、科研院所还是高新区,都非常重视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湖南大学科研工作在重视基础研究的同时,着重加强高新技术的应用开发研究,强调产学研结合,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已任,围绕地方建设的需求,开展了科技攻关、企业新产品开发、软科学研究、技术咨询与服务、工程设计、环境治理和政府重大决策咨询服务方面的大量工作。湖南农业大学作为一个以农学见长的地方高校,同样重视产业研合作。近3年来,湖南农业大学产学研合作项目共416项,占项目总数的60%。中南大学是我省乃至全国产学研合作的典范。下图反映了中南大学产学研合作发展情况。从近年来中南大学产学研合作情况,即可窥豹一斑,认知我省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我省产学研合作的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单以中南大学为例,据不完全统计,通过中南大学技术转移和成果产业化,近两年来新增工业增加值1650亿元,其中,铝工业新技术集成推广应用新增工业增加值达640亿元。 图1 近来年中南大学产学研结合项目情况 数据来源:《中南大学关于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的汇报材料》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尽管我省产学研发展迅速,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前进过程中,依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亟需政府的规范、引导和支持。 二、产学研合作基本模式 产、学、研是三个不同利益的主体,在合作的过程当中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合适的合作模式是激励各利益主体充分发挥潜力的前提条件。产学研的合作不必拘泥于一种模式,可以根据合作的需要具体考虑。我省在探索产学研合作的实践中,形成了多种富有生机的合作模式。我们可以从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对产学研合作模式进行分类。从合作的治理结构看,有契约安排模式、产权安排模式以及共建平台模式;从合作的层次看,有单项目短期合作模式和战略性长期合作模式;从合作内容和性质看,有技术开发模式、技术转让模式、成果转化模式和技术服务模式。为了更为简单、清晰地分析我省产学研合作模式,本报告按照产学研合作关系的不同,对我省产学研合作模式进行分类。 模式一、战略联盟模式 表现形式:依托重大、关键性项目,各大高校、科研院所与大型企业结盟,优势互补,通过强强联合,以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形式,共同组建高技术研发中心、高技术转移中心、孵化基地,形成完整的技术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和服务链。 调研实例:湖南大学依托国家创新工程项目“中气计划”,获得财政部、教育部、湖南省3亿元的共同资助,联合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各自分工,共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并将由奇瑞公司、长丰(集团)有限公司、通用五菱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投资7亿元以上实现成果产业化。此外,中南大学与中航二集团成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围绕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共建中航航空起落架(航空着路系统)研发与制造基地(长沙)三个方面展开合作。 特征分析:战略联盟集项目、人才、基地和产业于一体,形成了完整的“开发—中试—产品—商品”产学研合作系统。 模式二、战略合作模式 表现形式:高校通过建设自己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建立完整的学科链,并服务于大型企业的产业链。学校与企业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从单学科到多学科、从单项目到多项目展开多方位的全面产学研合作。 调研实例:2008年1月,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南大学举行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湖南有色控股集团计划在5年内投资一亿元以上与中南大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围绕湖南有色控股集团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技术问题,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中南大学与金川有色公司、中国铝业公司等单位的合作,均采取这种模式。在调研中了解到,这也是中南大学极为推崇的模式,《科技日报》曾用三个头版予以介绍。 特征分析:与单一技术、单一项目、单一课题组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不同,该模式旨在耦合学科链和产业链,从学科关联和产业关联的角度,实现整体性、战略性、长期性的产学研合作,推动整个行业高科技产业集群的发展。 模式三、政产学研合作模式 表现形式:当地政府结合本地的产业结构和创新需求,搭建产学研合作信息平台,搜集各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的技术需求,并帮助各企业寻找合适的技术供给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从而形成政产学研的合作模式。 调研实例:依托这一模式,中南大学与江浙等省份的多个中小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特征分析:政府是在这种模式中起到中介作用,大大节省了产业研合作的技术供给方和技术需求方搜集信息的成本,为产学研合作的展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模式四、校企项目合作模式 表现形式:针对企业的某一项技术难题,企业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帮助解决。 调研实例:2006年,湖南农业大学与耒阳长大黄姜实业签定了“黄姜皂素提取工艺改进及废水处理”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帮助改企业改进黄姜皂素加工工艺,从源头上减少黄姜废水中的有害成份,使之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这是在产学研合作初期中比较常见的合作模式。 特征分析:这是一种短期的单项目合作模式,项目完成,合约随即终止。 模式五、校办企业模式 表现形式:高校依据自己的科研资源和科研优势,创办科技型企业,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 调研实例:湖大三佳(湖南)模具工程有限公司是以设计和制造汽车覆盖件模具、检具、夹具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湖南大学产学研基地产业化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典型的产学研合作校办企业模式。该模式不仅有效的促进了科技成果产业化,而且很好地解决了本科生“实习难”、高校科研经费紧张等问题,并有利于研究生研发能力的培养。校办企业的负面影响是有些教师沉迷于经济利益,不再追逐学术。 特征分析:校办企业是产学研合作的一种特殊模式,是一种校内的产学研合作。 模式六、技术转让模式 表现形式:高校(或科研院所)将已取得的阶段性科研成果,通过技术交易的形式(或专利许可)卖给企业,由企业完成中试、生产及市场开发。 调研实例: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自主研发并申请的“金属卟啉催化空气选择性氧化碳氢化合物”专利,由中石化岳化总厂完成中试,并建成了世界上第一条将仿生催化技术用于碳氢化合物空气氧化的工业生产线。如果得到推广应用,每年可以为中石化增加1.4亿元的效益。 特征分析:以企业为中试基地,产学研相结合,转化为生产力。该模式最大的特点是产学研合作主体的变化:在技术开发前期,主体是“学研”方;当科研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技术交易之后,主体是“产”方。 模式七、技术参股模式 表现形式: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基础,采取股份制合作形式,建立产学研合作实体。高校或科研机构以高新技术成果折算成股份向企业投资入股,分享利益,共担风险。 调研实例:湖南农业大学在产学研合作中,技术合作联盟(技术参股)项目占到20%。 特征分析: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各展其长,互通信息,密切合作,共同攻关,转化的成功率较高,往往能够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但在合作后期,由于信息不对称,高校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模式八、技术服务模式 表现形式:高校(或科研院所)针对企业或者社会生产的技术瓶颈,以及存在的一些低层次的技术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调研实例:2005年,湖南农业大学在省科技厅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正式启动了“双百工程”,实现了科技服务和教育培训的结合。以“双百工程”为纽带,湖南农业大学进一步推进了产学研合作。这是一个有益而且成功的尝试。 特征分析:该模式以向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为主,科研含量相对较低,但能解决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许多难题。对于公益类技术服务,高校(或科研院所)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产学研合作基本经验 调研中,我们发现,我省各单位在产学研合作发展过程中,积累不少了经验,现将其汇总如下: 经验一、依靠团队力量,充分调动企业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 产学研合作很关键的一个环节是如何让企业信任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实力。中南大学深刻地认识到,只有依靠整个学科团队,有组织、高规格、主动地与企业接触,才能赢得企业的信任,才能调动企业与其合作的积极性。以中南大学和金川有色公司的合作为例。金川最初在寻找产学研合作对象时,考虑的只是南京大学和兰州大学,并没有考虑中南大学。中南大学得知金川的产学研合作意向后,非常看重金川公司的特色,组织团队主动出击,经过多方接触,赢得了金川公司的信任,成功实现了与金川公司的产学研合作。 经验二、保护教师知识产权,专利先行 由于种种原因,产学研合作中,教师的知识产权往往受到侵犯,而且维权非常困难。湖南大学针对这种情况,在科技成果产业化之前,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及时申请专利,有效的保护了高校老师的知识产权,为产学研的顺利合作消除了隐患。 经验三、把学科链切入产业链,全面战略合作 针对产学研合作,中南大学有一句口号:“把学科链切入产业链”。中南大学的产学研合作紧紧依靠学校地质—采矿—选矿—冶金—材料—机械等学科链,结合大型支柱产业和大型企业的产业链,从产业关联的角度,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实现了产学研的整体性、长期性、战略性合作,进而推动行业高科技产业集群。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湖南农业大学也正开始用这种战略合作思想指导产学研合作的发展。 经验四、加大对科研人员的奖励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中南大学为鼓励科研人员参与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制定了《中南大学技术入股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所获股份的70%分配给有关科技人员,非政府计划项目结余经费出资入股所获股份的70%归有关科技人员(即著名的“两个70%”)。“两个70%”的政策极大的调动了科技成员促进了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促进了学校人才,技术要素和社会上的资金、经营要素的整合。中南大学科技处工作人员还反映,“两个70%”已经完成了她的历史使命,可以废止,而且现在实行的基本上是“两个50%”。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湖南大学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两个70%”,但已成了大家默认的潜规则;湖南农业大学则基本上默认实行“两个60%”。难能可贵的的是,为不断提高产学研合作水平,中南大学还规定:产学研项目的考核评价计算方法和指标体系与纵向科技项目等同。中南大学在评定教师职称时,产学研项目等同于国家基金项目,不问项目的来源,关键看研究的内容和水平。 经验五、进入大型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实现产学研合作 湖南化工研究院负责人员反映,院所改制经费相对紧张,限制了科研能力的发展。进驻大型企业,与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合作,共同建立研发中心,不仅解决了科研人员的经费和待遇问题,而且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快了科技成果产业化,不失为一条共赢的产学研合作之路。湖南化工院通过与珠海等大型企业的合作,证明这种做法是正确的。此外,化工研究院利用自身的技术水平、设施优势、人员优势与高等院校进行广泛合作与交流,联合培养研究生,建立了“互相培养人才、合作研究开发、共同成果转化”的产学研模式,产学研的协调发展把研究院的技术进步与自主创新不断推向前进。化工研究院与长沙理工大学共建产学研结合基地,开展广泛深入的科研合作等等,实现优势互补,共同为湖南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四、产学研合作存在的问题 调研的主要目的在于发现问题。现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的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简要归纳如下: 问题一、中试阶段资金来源困难,缺乏风险补偿机制 中试阶段是产学研结合极为关键的一环,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必经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然后,在这一阶段,由于技术不成熟,产品市场前景不明朗,所以投资的风险很大。企业以赢利为目的,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在赢利前景不清晰的情况下,不会对中试进行投资。中试的资金来源和中试基地成了中试最大的困难。湖南大学科技处人员形象的把中试阶段称为成为产学研合作的“空白带”。湖南农业大学科技处反映,由于农学的特殊性,农学科技成果中试的周期长、不可控因素多,风险更大,中试更加困难。目前中试缺少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而社会的风险基金只愿意投向业已成熟的项目。中试阶段的困难往往使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整个产学研合作后期的利益分配处于劣势。 问题二、校企的价值取向差异阻碍了产学研合作 高校学术文化的特点是注重自由探索和学术价值,往往忽略成果的市场价值,高校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单纯以获得国家经费多少、发表论文数量、参与人的学术地位高低、所获奖励级别和数量为标准。而企业关注的焦点在于科研成果能否带来良好的市场效益或是否有着可观的市场前景。尽管从宏观的角度讲,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都是为了实现资源互补,加快国家的科技创新,但从微观的角度看,由于校企双方在价值认同和价值取向的差异,校企双方的利益出发点是不同的。高校的学术价值取向一方面使部分老师漠视产学研合作,另一方面也客观上限制了高校教师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尽管高校重视科研的前期工作如项目申报等,但对科技成果鉴定以后的产业化则重视不够,缺乏与企业开展合作的保障制度和措施。 问题三、目前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缺乏实质性的合作 战略联盟是产学研合作非常常见的形式,与中南大学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单位多达14家。客观地讲,战略联盟本身是一种很好的合作方式,但在操作的时候往往只有形式,没有内容。中南大学科技处的同志反映,在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过程当中,各利益相关方过于封闭,没有实质性的联盟。联盟大多只能研究共性技术,无法共享核心技术。目前,该类联盟的性质不清晰,内涵不明确,过于松散,缺乏长效机制,可操作性不强。中南大学科技处的同志说,联盟不在于规模的大小,关键是要有凝聚力。 问题四、在湘企业的产学研合作积极性不高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我省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对象大部分是江浙、广东等外省企业,与省内企业的合作反而比较少。湖南大学科技处同志反映,我省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不足,湖大与浙江、广东的企业合作较多。高校科技工作人员认为,这主要是由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企业产学研合作的意识不够,缺乏产学研合作的氛围和动机;二是企业有些大企业有自大倾向,不相信学校的科研能力;三是有些中小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低,研发需求和创新需求小,没有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开发。此外,某些大型企业拥有自己的研发机构,而这些研发机构为了保护自身的小团体利益,主动“屏蔽”了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 问题五、产学研合作初期,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在产学研合作初期,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处于一种学术探索的兴奋期,在自己的科研成果市场化不明朗时,忽略知识产权的保护,或者潜意识里还没有“逐利”意识。当科技成果得到市场认可后,才去诉求知识知识产权,而与企业相比,此时已经处于劣势。此外,有些核心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操作层面上存在困难。如博士生等在学校利用某一公司的经费完成课题并取得阶段性的研究成果,毕业之后去别的公司就业,产权保护就很难操作。 问题六、横向项目税收机制不合理,政府科研投入不够,且过于集中 中南大学科技处同志反映,目前政府对产学研合作项目实行征税,包括研发投入在内都必须扣税5.6%,尽管有返还机制,但程序繁琐,很多教师因此而放弃去争取税收返还。此外,很多纵向项目经费都是经过国家—企业—学校这种方式拨给学校,在这个过程过程中间,纵向项目也被当作横向项目处理。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高校和科研院所普遍感到科研经费紧张,政府的科研投入力度与沿海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比如,化工研究院的负责同志反映,我省节能减排重大专项总经费尽管有670万,实际上包含了10多个小项目以及若干个科研单位,分散之后经费依然偏少,不能满足科研经费的需求。此外,湖南农业大学科技处的同志指出,目前我省科研投入过于集中于专家型团队和一些大型项目,而年轻学者申请项目困难,许多很有发展潜力的小项目也得不到支持。 问题七、科研经费兑现困难 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经费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政府科研投入;一是产学研合作企业科研投入。调研中,我们发现,无论是政府科研经费还是企业科研经费,兑现都存在困难,普遍兑现不及时且在兑现时大打折扣。如湖南农业大学工作人员反映,有些科研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厅认定之后,去财政厅拿不到优惠或者财政厅给不出优惠;湖南大学的工作人员反映,在与企业合作时,企业科研经费到位往往不及时并经常“缩水”,有时甚至只有承诺经费的50%。 问题八、改制院所的科研经费困难 科学研究的一般都要较长的周期,科技成果从中试到产业化需要漫长的时间,而这段时间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撑。尽管有些研究院改制而成功部分上市,但上市公司对科研单位的回报很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不但没有从中获利,反而由此陷入困境。化工研究院负责人员反映,该院所自改制以后,缺乏财政支持,科研人员收入不稳定,甚至生活窘迫,一些团队面临解散。该问题的实质在于改制院所上市后,由于管理机制不合理等,导致赢利没有汇报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 问题九、学校物质待遇不如企业,人才队伍难以稳定 这是产学研合作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个非常特殊的问题。当高校的某一位教师或某一个团队的科研成果通过与企业合作,成功产业化并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之后,企业有意高价聘请该教师或团队,高校的经济实力肯定比不上企业,物质待遇的巨大悬殊冲击了高校科研队伍的稳定性。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切实体现了产学研“一体化”,但很不利于高校的学科建设。 五、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建议 在调研过程当中,许多常年工作在产学研合作第一线的同志向我们提出了许多很有见地的政策建议,现将其整理如下,以期有利于我们下一步产学研工作的开展。 建议一、加大政府投入,设立产学研合作引导基金 针对政府科研投入不足,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意识淡薄等问题,湖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的相关工作人员建议,设立产学研合作引导基金,支持产学研合作。至于该基金具体如何操作,以及如何让该基金具有自我“造血”功能,则有待进一步研讨。 建议二、加强政府宣传,营造良好的产学研合作环境 针对我省产学研合作氛围不浓的问题,中南大学科技处工作人员建议政府加强产学研合作的宣传工作,使产学研合作成为企业的一种共识,并增加企业从产学研合作项目中带来的荣誉感。营造良好宽松的产学研合作环境,减少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科研投入税收,引导产学研合作的开展。中南大学科技处同志认为,一个宽松的产学研合作环境比政府引导基金更为重要。 建议三、建立产学研合作信息平台,加强校企产学研合作的沟通 针对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技术需求和技术供给不能有效对接等问题,高新区等相关工作人员建议,建立产学研合作信息平台,加强学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信息沟通,实现产学研合作的技术需求方和供给方的无缝对接,推动产学研合作的顺利展开。从实质上讲,这是对政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借鉴。 建议四、设立中试风险补偿基金 针对科技成果中试风险大,中试资金来源困难等问题,湖南大学、湖南农大、高新区等工作人员建议政府设立中试风险补偿基金,以期通过合理、科学、有效地运作该基金,解决科技成果中试难的问题,扫平产学研合作最大的“拦路虎”。 建议五、加大公益类科技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 针对公益类科技服务和科技咨询的非赢利特征,湖南农业大学科技处建议政府加大对该类产学研合作的财政支持力度,使产学研合作更好的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建设。 建议六、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配套管理制度 针对产学研合作过程中高校和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知识产权保护容易陷入劣势地位的问题,高校和科研单位建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配套制度,加强产学研合作过程中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切实保护好广大科研人员的利益。 科技厅产学研合作调研组 执笔人:曹再兴 2008.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