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发展内生动力跃升需要五个兼顾
“发展内生动力跃升”是吉林省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近年来资本形成总额和最终消费年度增速持续走低以及三产比重出现新低等现象,也都迫切要求吉林省必须实现发展内生动力跃升。笔者对吉林省经济发展的投资、消费、出口三大需求内生动力进行定量分析表明,吉林省发展内生动力居全国第26位,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4%,东部沿海地区平均水平的42.3%和东北地区平均水平的78.2%。尽管笔者选取的指标未必充分,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吉林省发展内生动力之不足。那么,如何实现“发展内生动力跃升”呢?经济学理论和改革开放实践表明,发展内生动力跃升的过程,源于制度创新,兴于技术创新,荣于观念创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内生发展。为此,随着吉林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程的加快、民生等各项事业的加强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吉林省“发展内生动力跃升”的关键在于能不能抓住目前的战略机遇期,能不能在有关政策中实现动力“久”与“强”、投资“力”与“效”、消费“内”与“外”、结构“宏”与“微”、制度“束”与“励”五个方面的兼顾。
一是要实现发展内生动力“久”与“强”的兼顾。即兼顾“增强”和“持久”两个方面,为此,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第一,要不断完善发展内生动力的监测指标,实施长期、持续的监测,及时发现发展动力跃升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并改进。第二,必须建立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相关机构,包括行政推进机构、研究监测机构、基层发展动力的调研机构等等,使发展内生动力跃升工作系统推进。第三,必须甄别各部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政策的长期性和短期性、时效性和实效性、政绩性和功绩性。
二是要实现扩大投资过程中“力”与“效”的兼顾。即兼顾投资的“力度”和“效益”。为此,必须转变招商引资以及创业投资的传统观念。第一,必须认识到吉林省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需要大规模的高效益的外生投资刺激,才能激发发展的内生动力。只有大规模的高效益的外生投资,才能促进本地资本的积累和劳动者收入的增加,才能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第二,兼顾投资的“力度”和“效益”,不等于一味追求高技术项目、高效益项目,而是实现一定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项目、劳动密集型项目、资本密集型项目和技术密集型项目按照产业链条、价值链条的合理科学配置。第三,招商引资以及创业投资必须以经济区域而非行政区域进行规划和任务安排。
三是要实现扩大消费需求中“内”与“外”的兼顾。即兼顾区域内人民群众的消费和区域外消费者的跨区域消费。第一,积极扩大就业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行,努力增加区域内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增强区域内人民群众的消费能力。第二,增强特色产业发展,尤其是特色旅游业、文化产业、会展业等,吸引区域外消费者到吉林省进行消费。第三,尽快统一并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保标准,降低城乡居民对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增强消费能力。第四,建立与物价挂钩的工资增长或相应的津贴机制,“控物价”和“防物价”相结合,防止物价上涨吞噬GDP和收入水平现象的出现。
四是要实现结构调整中“宏”与“微”的兼顾。即兼顾宏观结构调整和微观结构的改进。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微观结构的调整和改进已渐渐淡出政府视野。但是必须认识到只有宏观结构和微观结构的协调发展,才能促进发展内生动力的实质跃升。第一,必须加大力度调整宏观经济结构,以加大服务业发展、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为关键环节,加强城市就业功能,加快现代农业产业比重,实现产业、就业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第二,必须加大力度研究适用于信息时代的工业化后期阶段的微观经济结构标准及管理经验。如企业规模结构、高技术企业结构以及企业内部生产、研发与销售的结构等等,缩小本地工业化阶段与全球性工业化时代之间的差异。第三,必须引导企业以“创新”的理念进行管理,以企业管理为基础,从微观向宏观、自下而上的推动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切实推进发展内生动力跃升。
五是要实现制度创新中“束”与“励”的兼顾。即兼顾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为此,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制定制度、实施制度和反馈制度的制度;必须扩大开放,广泛的引入先进制度,科学的吸收先进制度,形成适用的具有地域特色的制度。第一,要大力强化制度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强调制度的积极性、引导性和激励性,让人们从遵循制度规范中获得利益,从而自觉地遵循各项制度。第二,要重视各类型制度的结合运用。在制度创新和实施中,必须重视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的结合运用,必须重视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制度的结合运用。第三,要把民生放在制度制定和改进的首位。制度只有切实改善了民生,才具有激发人民群众创造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前提。为此,必须针对民生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城乡社保制度标准的统一化、社保制度的流动性以及涉及到民生的反垄断制度的健全,推动民生制度在解决基本生存问题、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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