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我国民间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我国民间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1984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利制度,为发明创新成果提供了法律保障,极大的激发了人民群众发明创新的积极性。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31日,在累计受理的约331万件国内专利申请中,非职务专利申请占60%。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非职务专利申请分别约占40%、70%和60%。由此可见,我国民间发明创造的潜力巨大,是民间创新力量支撑了我国专利事业发展的大半边蓝天。为了整合民间创新力量建设创新型国家,我们对民间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作了初步调查。 1、知识产权拥有量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302人共拥有知识产权总量1872件,其中:专利845件,为总量的45%;著作权1027件,为总量的55%。人均拥有知识产权数为6.2件,其中专利2.8件,著作权3.4件。若按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的人分别计算,则科学研究者的人均知识产权(论文著作)拥有量为11件;技术发明者的人均知识产权(专利)拥有量为7件。从专利类型看,发明占36%,实用新型占57.8%,外观设计占6.2%。 2、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在问卷调查中,有133人填写遭受过侵权,占调查人数的44%,其侵权类型为:仿制33.3%,未授权使用40%,违约20%,其他6.7%。 3、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调查发现,民间创新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侵权现象十分严重 从调查中得知,有44%的专利权人的权益遭受过侵害,其侵权行为主要是:未授权使用40%,仿制33.3%,违约20%。例如拥有120多项专利的任文林,其中不少专利都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厂家使用。他发明的“高保险叶片门锁及其制造方法与应用”和“防盗门锁”等几项发明专利,现已在市场上广泛应用。据专家粗略估计,仅任文林发明防盗门锁系列就在全国产生近100亿元的产值,年利润近几个亿。然而,任文林却未从中得到任何实质好处。在别人赚得盆满钵溢的时候,他却走上了艰辛的维权之路。 他打了至少40多起官司,几乎没有赢过,即使官司打赢了也拿不到钱。由此可见,民间创新者遭遇侵权的情况非常严重。如何制止和打击专利侵权行为,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是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维权之路无比艰辛 民间发明人解文武2000年发明“手机自动隐形拨号报失的实现方法”, 随后申请了发明专利。2001年9月,夏新电子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与他签订了专利普通实施许可协议。可是,2002年3月,“夏新”在网站及宣传广告中,赫然写着“手机防盗技术是独有专利技术”。这样的宣传让解文武在技术推广活动中遭到重创。解文武几乎走遍了国内每一个国产手机生产厂家,可最终没有一个厂家和他达成合作意向。在艰涩的专利推广过程中,他意外发现自己的专利竟然被“天时达”、“东信”、“中电通信”、“商务通”等多家知名手机生产厂家“偷”了。他被迫走上了撇家舍业的维权之路。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一场争夺民间发明人专利权的“十面埋伏”闹剧悄悄地拉开了帷幕。 2001年,解文武向海尔集团介绍了自己的发明专利。2002年5月,解文武在青岛见到了海尔集团的产品管理及规划经理孙新涛和技术开发部领导,并送交了手机防盗的全套专利材料,希望能同海尔集团进行专利产品合作。2004年5月,海尔集团突然在市场上推出了同解文武发明专利相近的“智能防盗”型手机。解文武此时才意识到,“海尔集团把我的发明专利改头换面,已经构成了侵权”,他提出诉讼。2005年4月11日,海尔通信公司以“解文武的发明专利缺乏创造性”为由,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解文武的“手机自动隐形拨号报失的实现方法”无效。2006年6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宣布解文武的01802972.8号专利权无效。这个“决定”发布后,30几家手机企业蜂拥而上,未经许可“抢”用解文武的发明专利。 解文武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7年6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同案第三人青岛海尔通信有限公司败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服,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11月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解文武的发明专利文件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青岛海尔通信公司向法庭提供的对比文件逐条对照分析,验证了解文武发明专利的创新特点,以无可辩驳的事实确认解文武的发明专利同先前的国内外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以(2007)高行终字第399号行政判决书终审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败诉。判决书明确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8472号无效决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有错误,应予撤销。 解文武虽然打赢了专利官司,但是要到30几家手机生产厂家上门讨要专利费,还不知会遇到多少困难?!类似的侵权案例还有很多。 从解文武专利维权案中可以看出,作为弱势群体的民间创新者,专利维权是多么艰辛!这一案例也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了如何体现国家专利审查的公平正义、如何在专利侵权调处中依法保护民间创新者的权益、如何监管和问责专利审查等一系列严肃的现实问题。 三是专利维权呼唤救助 民间创新者被侵权的不幸遭遇提示我们,专利保护体系确实有待改进之处。尤其是需要建立和完善保护民间非职务发明专利、鼓励民间科技创新的社会机制。一些民间创新者建议,民间科技发明专利进入市场推广阶段,面对市场对手的恶意竞争及侵权之诉,国家应当有诸如“专利诉前保全”、“专利赔偿诉前抵押”、“民间发明专利人诉讼救助”等具有操作性的司法救济制度,以排除专利侵权、恶意竞争及贪污腐败的干扰,保障民间发明专利权人的公平、正当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