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梦鸽:一位最愚蠢、飞扬跋扈的母亲和犯罪嫌疑人梦鸽女士: 我是一名父亲,理解作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候那种不惜代价的救子心理。我不认为李某某是个罪大恶极的人,毕竟他也许只是个孩子(抱歉,我只能说也许),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一位最愚蠢、飞扬跋扈、无知的母亲和犯罪嫌疑人! (3)为人父母,我不会在儿子带头调戏任课英文女教师后,找人帮他摆平! (4)为人父母,我不会再儿子留学后因为打架闹事被开除后还给他胆子,而不教育他! (5)为人父母,若我的儿子因为轮奸被抓,我会羞愧至极,因为我没有给他正确的性教育,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我不会再固执的告诉儿子,你没错,都是别人的错。 (6)为人父母,如果我的儿子坐在被告席上,我会鼓励他承担自己的罪责,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在入狱前我能教给他最后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当。 (7)为人父母,我不会再此案中选择“无罪辩护”只会选择“有罪最轻辩护”,因为法律常识告诉我们,只有选择最合适有利的辩护、争取受害人谅解才是减轻处罚的唯一合法途径。 (8)为人父母,我不会自己亲自冒违法犯罪被指控“串供”的嫌疑,指责同案律师的“有罪最轻辩护” (9)为人父母,你的儿子不满18岁就开车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里,您不仅支持他开车,而是一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对他来说,儿戏而已,出了事爸爸妈妈会替我摆平的。 (11)梦鸽,你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和流连酒吧,你也是支持的,因为你给了他时间、给了他钱,在他眼里,家长支持他“玩玩而已”,无论是酒,还是女人。 (12)梦鸽,你的儿子拒不认罪你不仅是支持的(而且还存在“串供”嫌疑),因为你还在嘶吼着告诉大家,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人类文明,无疑只有你自己的“母爱"这个原始本能才是宇宙间的唯一真理。在他眼里,他永远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错误的是世界,乃至于全人类。 通过本案的前前后后,你让世人更多的人认识了你,是你自己灵魂的肮脏、目无法纪、飞扬跋扈一手把自己的儿子送进监狱的! 现在,已经不是你的儿子如何如何,而是你将作为犯罪嫌疑人,将面临(1)串供嫌疑,即使没有达成;(2)违法损害被害人名义罪;等多项指控。而且,根据你所发布的所谓“细节”,若原告律师继续追究,这些罪名无疑将全部成立! 根据你的所作所为,你完全可以当选为年度女匪主义(女性主义逻辑)的代言人,完全可以当选为最本能、最原始的女性代言人!谢谢你光荣当选 你将作为我研究女性主义的典型案例!谢谢你,我从你的所作所为中提炼出来一条女性主义的纲领:”错误是全人类的,唯有自己的母爱本能最伟大”!这条纲领与我之前提炼出的一条母鬣狗的哲学思想完全一致:母鬣狗哲学的法则是:“凡是存在的皆可通吃,不让我吃掉你,是你的错误”!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