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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克
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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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2008-12-15
最后更新时间: 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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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志

梦鸽:一位最愚蠢、飞扬跋扈的母亲和犯罪嫌疑人

作者:   分类:生活随笔及其他     浏览:1815次   回复:0次  
发表时间:2013-08-31 10:39:41

 梦鸽女士:

我是一名父亲,理解作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候那种不惜代价的救子心理。我不认为李某某是个罪大恶极的人,毕竟他也许只是个孩子(抱歉,我只能说也许),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一位最愚蠢、飞扬跋扈、无知的母亲和犯罪嫌疑人!
为人父母,(1)在我孩子未满18岁前,我不会给他买车,更不会让他开车上路违章几十次还找人帮他摆平,更会以身作则的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
2)为人父母,在我孩子未满18岁前,我一定会禁止孩子和朋友喝酒,但不会让他夜里12点还和朋友厮混于酒吧,也许我不能把他绑在家里,但至少我不会给他去酒吧消费的钱。

(3)为人父母,我不会在儿子带头调戏任课英文女教师后,找人帮他摆平!

4)为人父母,我不会再儿子留学后因为打架闹事被开除后还给他胆子,而不教育他!

5)为人父母,若我的儿子因为轮奸被抓,我会羞愧至极,因为我没有给他正确的性教育,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我不会再固执的告诉儿子,你没错,都是别人的错。

6)为人父母,如果我的儿子坐在被告席上,我会鼓励他承担自己的罪责,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在入狱前我能教给他最后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当。

7)为人父母,我不会再此案中选择无罪辩护只会选择有罪最轻辩护,因为法律常识告诉我们,只有选择最合适有利的辩护、争取受害人谅解才是减轻处罚的唯一合法途径。

8)为人父母,我不会自己亲自冒违法犯罪被指控串供的嫌疑,指责同案律师的有罪最轻辩护

9)为人父母,你的儿子不满18岁就开车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里,您不仅支持他开车,而是一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对他来说,儿戏而已,出了事爸爸妈妈会替我摆平的。
10)梦鸽,你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劳教,出来后您又给他买了辆新车,在他眼里,被劳教不是惩罚,相反还能得到奖励。

(11)梦鸽,你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和流连酒吧,你也是支持的,因为你给了他时间、给了他钱,在他眼里,家长支持他“玩玩而已”,无论是酒,还是女人。

12梦鸽,你的儿子拒不认罪你不仅是支持的(而且还存在“串供”嫌疑),因为你还在嘶吼着告诉大家,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人类文明,无疑只有你自己的“母爱"这个原始本能才是宇宙间的唯一真理。在他眼里,他永远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错误的是世界,乃至于全人类。
还是那句话,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不是冰球学校,不是被调戏的英语女教师;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的愚昧、无知、愚蠢、无视人间任何规则。

       通过本案的前前后后,你让世人更多的人认识了你,是你自己灵魂的肮脏、目无法纪、飞扬跋扈一手把自己的儿子送进监狱的!

      现在,已经不是你的儿子如何如何,而是你将作为犯罪嫌疑人,将面临(1)串供嫌疑,即使没有达成;(2)违法损害被害人名义罪;等多项指控。而且,根据你所发布的所谓“细节”,若原告律师继续追究,这些罪名无疑将全部成立!

     根据你的所作所为,你完全可以当选为年度女匪主义(女性主义逻辑)的代言人,完全可以当选为最本能、最原始的女性代言人!谢谢你光荣当选

      你将作为我研究女性主义的典型案例!谢谢你,我从你的所作所为中提炼出来一条女性主义的纲领:”错误是全人类的,唯有自己的母爱本能最伟大”!这条纲领与我之前提炼出的一条母鬣狗的哲学思想完全一致:母鬣狗哲学的法则是:“凡是存在的皆可通吃,不让我吃掉你,是你的错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