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签订2011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的函 |
www.casted.org.cn 日期:2012-01-19 点击数:5213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420号)和《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办字[2007]87号),请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做好《任务合同书》的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填写《任务合同书》。《任务合同书》中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必须与《关于下达2011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420号)内容一致,不得变更。承担人员与项目《申请书》内容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变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须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任务合同书》请登录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program.most.gov.cn)和中国科技战略研究网(www.casted.org.cn)下载。 2.各承担单位须根据《任务合同书》的要求制作、填写,一式六份,均需原件。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任务合同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科技部。 3. 2011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执行截止期限为2012年12月31日,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参与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的函》(国科计[2011]11号)和《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的有关要求,从2011年度开始,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采用新《任务合同书》(详见附件)。 2010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因经费调整原因,资助经费刚到位的项目,仍采用以前《科技开发项目任务书》。 4.科技部负责对《任务合同书》进行最后审核,审核通过的,加盖公章后反馈各归口管理部门,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项目开题。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修改,重新按要求填报。 5.《任务合同书》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6.如填报过程中有不清晰之处,请与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研组织管理办公室联系。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312室(100038) 联 系 人:邵学清 常玉峰 联系电话:010-58884505,010-58884588(FAX) 电子邮箱:kyb@casted.org.cn 附件:《任务合同书》 科技部办公厅调研室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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