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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与举措
www.casted.org.cn 作者:陈诗波 王书华 龙开元 日期:2016-01-26  点击数:1961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根本上说属于产业融合。当前,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经济“服务化”趋势的加深,世界各国均在农业、信息、金融、物流等领域出现了产业融合现象,给农业发展与经济增长带来了新的动力。面对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新问题,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已迫在眉睫。

一、准确把握新时期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的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既要系统设计、全面推进,又要创新模式、明确路径。

在融合模式上,要推进“大中小”三个层次融合。即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要素融合互动、交叉重组为特征的“大融合”;以产业园区为单位,实现产业基地、加工、流通等各环节配套和集聚发展的“中融合”;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单位,实现种养加一体化、农牧渔相结合的“小融合”。

在工作路径上,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培育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户、企业与合作组织等主体的融合发展。重点是推动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融合,鼓励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推动以企业经营为主体的融合,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服务,推进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通过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在功能上的交叉和融合。大力发展“接二连三”的产业链式融合,以农业为中心向前后链条延伸,将种子、农药、肥料供应与农业生产连接起来,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的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发展;发展“隔二连三”的产业交叉式融合,以与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生产、生活、生态资源为依托,发展集生产、销售、观光体验、科普教育、生态保护为一体的休闲农业,推动旅游、文化与农业的融合发展;发展技术渗透式融合,将“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向农业渗透,发展电子商务、食品短链、社区支持、加工体验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缩短供求距离,实现网络链接。

三是通过激发农村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融合。推动以土地要素为核心的融合,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利益主体、明晰土地使用权的产权界线,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的合理、合法和自由流转,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供空间载体;推动以劳动力要素为核心的融合,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用工制度;推动以资金要素为核心的融合,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基金,促进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经营。

四是通过创新利益分配机制,推动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价值融合。创新订单农业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期货市场与订单农业的有机结合方式,在农业主产区推行以“先找市场,再抓生产,产销挂钩,以销定产”为特征的新型订单农业试点;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制,通过按股份分红形成激励,增强合作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健全农业产业利益反向补偿机制,使产业利润在各个环节合理分配。

五是通过合理配置农业生产力,推动产销、种养等不同优势资源的区域融合。通过产销挂钩和利益补偿,推动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优势互补和深度融合;通过农区与牧区在种养环节的循环链接,对种植作物和养殖畜种进行科学布局,构建不同产业层次间的生态融合;依托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推动南方与北方、优势产区与特色产区的结构调整与区域融合,充分彰显区域特色。

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举措

贯彻落实中央2015年一号文件精神,创造农村经济结构的新优势,需要建立起适应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及具体措施。

一是从国家战略层面对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进行顶层设计。抓紧研究编制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明确方向和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制定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政策框架,重点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布局同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序对接,完善城乡产业分工协作关系;建设一批集群化农业生产基地,引导各地以“竞合”的姿态谋求共同发展,形成全国区域联动、优势互补、差异化发展的新格局;开展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将集中连片的原料基地、加工园区和物流配送基地连接在一起,打造一批区域性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模式。

二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村经纪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协会、农业企业和工商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其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网络发展。重点是推动和扶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合作社由主要提供农产品或其加工品向提供农业服务的功能转型,促进农产品“地产地销”;拓展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支持范围,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加工、销售等的长期、低息贷款支持。

三是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的确权颁证;准予农业生产者以土地经营权、生产设施和设备等实物出资入股组建农业企业,或以其抵押融资支持生产;在坚持土地的集体成员所有基础上支持农民持股参与,确保农民获得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增值收益分配。

四是强化对农业产业化生产条件的投入与建设。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基金,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转变政府涉农财政支持方式,将农业财政投入与农村土地流转相结合,采取奖励和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开展农田水利、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批发市场等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引导和激励经营者围绕农业资源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创造新应用。

五是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搭建农业科技、金融、信息、品牌服务平台,推动农村工业、农产品流通、农机服务、农业咨询设计、涉农融资租赁服务、农业供应链管理和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让农业产业链增值的成果更好地留在农村。

六是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农业资源要素中的整合作用。深入开展科技创业者行动,引导鼓励科技特派员以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多种生产要素,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经济利益共同体,为农业产业链的延伸提供多种可实现的条件,加快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全链条增值、品牌化、专业化”新经济模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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