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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构建安徽区域特色的创新体系——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www.casted.org.cn  日期:2009-02-18 文章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点击数:6257 
 

近年来,安徽省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今年年初考察安徽时要求安徽应在自主创新方面有更大作为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战略的核心,把构建安徽区域特色的创新体系作为建设创新型安徽抓手,初步形成以企业创新为主体、产业创新为主线、区域创新为支撑,各类创新资源、创新要素联动,创新环境不断优化的大格局。

一、从企业、产业、区域三个层面构建安徽区域特色的创新体系载体架构

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为了使这个系统工程有效实施,达到预期效果,按照中央部署和科技部要求,结合安徽实际,我省从企业、产业、区域三个层面,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来构建安徽区域特色的创新体系。

第一,坚持把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突破口,形成一批区域创新体系节点。一是在抓好与科技部共创奇瑞名牌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和推广奇瑞自主创新典型经验,示范引导骨干企业自主创新。二是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骨干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三是会同省直六部门联手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遴选50家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集成各部门资源,激励骨干企业自主创新,去年10月份,省委、省政府授予10家企业创新型企业奖。四是支持企业创新体制机制,落实股权激励等政策。通过上述措施,我省形成了以奇瑞、江汽、马钢、铜陵有色、海螺、丰原、淮南矿业等为代表的企业自主创新亮点,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安徽特色自主创新态势。

第二,坚持把推进优势产业创新作为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主线,形成区域创新体系网络。一是依托大企业和骨干企业,针对制约我省汽车、家电、材料、化工和能源等优势行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以产学研联合方式,实施11个重大科技专项。目前,部分科技专项实施已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开发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的带动下,我省新产品开发数、新产品销售收入年均增长近30%,位居中部省份第1位。

二是建立以骨干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机构和战略联盟。在科技项目安排上,针对我省优势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由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结合来承担。在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中,把支持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作为重点内容,先后建立汽车、铜产业等战略技术联盟。目前,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以上开展过产学研合作,科技部门安排的科技攻关项目80%以上属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是支持中央在皖科研院所建立面向行业的技术转移基地,推广先进技术及成果。特别是中央转制院所在实施技术转移中,不仅推进了行业技术进步,而且自身也获得快速发展。如合肥水泥设计研究院、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等科研单位,通过技术扩散,大幅度提升了我省乃至我国水泥生产、压力管道制造等的技术水平,自身创造的经济效益年均增长在50%以上,所属的单位中,有4家公司已上市,成为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力量。

第三,坚持把推进重点区域创新作为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主导板块,形成区域创新体系“特区”。在科技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合肥成为全国首个科技创新型试点市。按照国务院及科技部的要求,省及合肥市强力推进“综合创新、工业立市”战略的实施。合肥市出现了经济发展速度、发展方式转变、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环境建设、示范带动作用“五个明显加快”。合肥市生产总值增速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二位,中部第一位;全市高新技术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2%。在合肥试点市的带动下,我省基本形成以合肥为中心,芜湖、蚌埠、马鞍山、铜陵、淮南等市为支撑的创新城市圈。为拓展合肥试点市空间,更大的范围整合创新资源,在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决定建立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从2008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6亿元专项资金,扶持试验区建设。主要目标是逐步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创新型区域。

二、强力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创新要素的联动,努力使安徽区域特色的创新体系充满生机

实践表明,只有将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有机结合,“双轮驱动”,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创新要素的联动,才能增强各类创新主体的动力,才能使区域创新体系充满生机,才能将科技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

第一,充分调动中央在皖科研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安徽拥有中国科技大学、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一批中央高校和科研机构。为发挥这一科技资源优势,近年来,我们在科技计划项目安排、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奖励等方面,打破中央与地方界限;在推进中央科研单位产业化上,创造条件,支持中央科研单位建立产业化基地、兼并地方企业;在承接国家大科学工程、重大科技项目产生的阶段性成果和衍生成果上,建立了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和一批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技术转移中心。通过这些措施,中央在皖科研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不断增强,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中50%以上来源于中央在皖科研单位。

第二,搭建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一是搭建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将举办了7届的中国合肥高新技术项目-资本对接会,提升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由原先的单项对接,拓展为项目、技术、资本、人才、知识产权等所有自主创新要素的对接。从去年对接会评估看,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进入全国品牌展会30行列。

二是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在融资方面,重点是引入创业投资。目前我省备案的创投企业共5家,注册资金5.6亿元,总资产26.2亿元。同时,我们与省工行、开发行和担保集团建立合作关系,对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融资支持。在载体方面,全省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36家(孵化场地面积45万平方米),共建产业化基地16个,共建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47个。

三是搭建科技成果服务平台。省与合肥市共同建立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省及部分市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省科技信息网络、农业科技信息网络覆盖全省各市县。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我省建立专利数据全库和汽车专利数据库,设立合肥专利代办处。

融入长三角,参与泛长三角分工合作,是中央对安徽的要求,也是加快安徽发展的现实需求。在科技部的指导下,在江浙沪两省一市科技部门的支持下,近年来,安徽科技融入长三角逐步加快,先后与两省一市科技部门签署《科技合作协议》,安徽成为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与江浙沪实现区域链接共享。

第三,建立科技创新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推进自主创新格局。

一是建立与国家部委的联动。除与国家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部际协调小组联动外,我省早在2004年就与科技部、中科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借助部省、院省、局省会商这个平台,进一步强化了与国家科技规划、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的联动。

二是建立省直部门间的联动。主要是依托省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省试点市建设领导小组、省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强与省直部门协调协作和联通联动,共同推进科技规划、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科技富民强县、“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科技兴贸科技强警等实施。

三是建立省与市县间的联动。围绕市县重点科技工作、部省、院省、局省会商和科技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建立和完善与市县科技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市县一把手科技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和创新平台、园区基地等建设。

三、以落实科技创新政策为重点,不断优化区域创新大环境

全国科技大会以后,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抓好政策的落实,已成为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优化创新环境,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手段。

为切实抓好国家颁布的60条自主创新政策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落实,我们一是对国家出台的政策及时进行转发实施,并结合省情,先后制定20余个实施细则。不久前,省委、省政府又就促进产业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科技投入和金融支持、激励创新人才等,出台了26条新的推进自主创新政策。二是省委、省政府将科技创新主要指标和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市级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的考核内容、纳入国有企业的考核内容。三是省委、省政府先后派出督查组对部门、市县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大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就全省科技法律法规和创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以落实科技创新政策为重点的区域创新大环境不断得到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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