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第一”与“核心”“第一”与“核心” ——科技金融25年的“恋爱史” 房汉廷 编前语:邓小平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让科技界一直兴奋不已。邓小平又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让金融界持久老大自居。一个“第一”,一个“核心”,怎么结合呢? 经过25年探索和发展,我国科技金融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成效显著。回顾我国的科技金融工作历程,基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985—1996年为起步期。这个时期科技金融工作的重点是信贷市场,主要形式是科技贷款,政策抓手是财政贷款贴息。在十年时间里,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累计发放科技贷款700多亿元,支持了近7万个科技开发项目,今天的一大批著名企业,如联想、海尔、华为、远大、同方等都是靠这项政策起步、起飞的。 1997—2005年为多元探索期。这个时期,科技金融工作重点是资本市场,主导形式是企业债券、创业投资和开发性金融。1997年和2003年先后发行了两期捆绑式国家高新区企业债券,支持了一批国家高新区建设。随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全面介入高新区建设融资,高新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同时,开发银行对创业投资机构发放软贷款,对TD-SCDMA等研发类项目发放技术援助贷款。199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为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年至今为快速发展期。在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中,涉及科技金融的政策多达9项,涵盖银行信贷、资本市场、保险、担保、创业投资等。在此期间,科技金融实践活动十分活跃,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科技政策都从不同侧面对科技金融发展给予了关注和支持。对于参与科技重大专项的金融资本,财政可以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补偿,增加了对科技金融的引导性投入;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财政资金可以通过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等多种方式支持项目实施和企业发展,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以150%的加计扣除政策等;通过用户补贴方式启动实施了“十城千辆”、“金太阳”、“十城万盏”等一批科技应用示范工程。科技部会同银监会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关于选聘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评审的指导意见》。 二是科技金融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目前的科技金融工作机制,已经初步涵盖了决策层、运作层和执行层三个方面。在决策层,科技部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建立了部行(会)合作机制,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共同研究制定促进科技发展的政策文件。在运作层,科技部与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中行、农行、光大银行、招行、中信保等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科技金融结合工作已纳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并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武汉东湖高新区、杨凌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在操作层,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进行了大量的创新实践,在政策与实践结合方面已经有了很好的尝试和突破。 三是科技金融工作手段不断丰富。科技金融手段已经从1985年的单一科技贷款,发展到覆盖银行信贷、资本市场和投融资服务等。信贷方面出现了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资本市场推出了中关村股权代办交易系统、创业板市场等;围绕科技投融资服务,建立了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担保公司、各类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等,在12个城市开展了科技保险试点。 四是地方科技金融创新活跃。近年来,科技金融工作在地方开展的非常迅速,成效也逐渐显现出来。从刚才地方同志的典型发言中和各位手中的材料可以看出,地方科技金融工作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北京、江苏、四川、天津、重庆、广东等地科技部门,采取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补贴)资金和再担保资金、科技计划项目打包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等措施,有效分散和化解了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的风险。第二是是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中关村科技园区、浦东新区、苏州高新区、无锡高新区、成都高新区等地分别成立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科技金融(服务)集团、科技创业投资集团、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吸引各类金融及中介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高效率、全方位的投融资服务。第三是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中关村科技园区通过成立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和实施“瞪羚计划”,引入信用征信、评级、法律、财务、认证等中介机构构建信用体系,累计向6000多家企业提供了8000多份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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