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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保中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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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保中
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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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2010-03-03
最后更新时间: 20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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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志

我国需要大量代表农民利益的商人或者商社!

作者:   分类:综合发展研究   Tags:农产品价格 上涨 大蒜   浏览:2192次   回复:0次  
发表时间:2010-07-22 10:28:59

      每次农产品价格上涨都会触动国人的神经,因为农产品价格稍微一上涨,就意味着国内的CPI就会上涨,通胀压力就会跟着到来。大部分国人是反对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前段时间大蒜、绿豆等农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上涨,民怨极大,导致国家发改委等几个部门联合行动,一举将哄抬这些农产品价格的一些公司和商人曝光,并且处以30万-100万的罚款,尽管这些商人倍感冤枉,但是国人觉得大快人心,觉得政府如果真的是为老百姓着想,还真没有干不成的。

 

      然而,大蒜、绿豆等产品的价格被打下去没有多久,大蒜和绿豆的价格又回复到了高位,老百姓们又开始嘲笑国家发改委了,国家发改委会再次出手打压吗?估计国内老百姓又得经受农产品价格涨涨跌跌的煎熬了。

 

     我觉得国家发改委根本管不了这些农产品价格,因为对于国内那些无良的农产品经销商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管得了国内本土的商人,但是他管不了跨国粮商,他敢对跨国粮商下手吗?他有那么多手段对付跨国粮商吗?绝对不可能。

 

      鄙人认为,国家发改委的同志们完全没有抓住农产品价格的实质,鄙人觉得国家政府部门和中储粮目前做的粮食价格“维稳”工作很荒谬,好像要求市场上的粮食价格“只准降、不准涨”,姑且不说这违背市场规律,这实际上牺牲了农民们的利益,这将使得我国农产品的收购价格长期低价徘徊,这有点像我国长期向美国低价出口产品补贴美国人似地变相补贴城市人口,而农民收入只能低得可怜,宁愿让农民们种粮亏损,也要让城里人过上好日子,这不是长久之计,对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也没有任何好处。

 

      国家和地方的相关部门应该尽早建立完全利于广大农民的农产品流通机制,也就是说至少得建立以村或乡为单位的农产品购销流通实体,而且农民应该成为股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民的利益。

 

      其实,我挺支持农产品涨价的,大米和小麦等主粮的收购价格目前至少应该涨一倍,其它作为非主粮的大蒜、绿豆、芝麻等农产品涨至10元一斤以上也可以接受。目前仅为1.5元一斤的大米价格太便宜了,价格翻一倍没有任何问题,看看我国居民每天的消费组成就知道了,如果大米价格涨一倍,每个城里人每天在消费大米上顶多多支出了1.5元而已,城里人每天抽高级烟、泡夜店、开汽车、喝瓶装水等许许多多不必要的开支远远超过这个了。对于大蒜、芝麻、绿豆等非主粮,涨价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影响更是微乎其微了,例如,在前段时间这些农产品处于价格高位时,我买了两小包360克装的大黄米和芝麻,价格均为12元的样子,我和儿子三天两头在饭里加这些杂粮,吃了两个月还没有吃完,还剩下三分之二,由此可见,这个国人认为难以接受的价格分摊到每天,其实微乎其微,可以接受。

 

      鄙人不反对农产品价格上涨,但是反对价格上涨的好处全部被没有道德的中间流通商人拿走了,如果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大部分利益回到了辛苦劳作的广大农民手里,本人则完全支持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实际上,就目前来说,在我国还没有一个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商人和一家公司真正为农民着想和为农民谋利,包括中粮和中储粮这两家央企,因为他们和国内众多的无良商人一样,每天干着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从农民手里收购粮食、然后囤积、高价卖出或者从国家财政套利的缺德、祸国殃民的事儿。

 

      因此,我觉得国家应该尽早完善各种法律制度,创造条件建立以村、乡为单位的农产品流通实体,农民应该成为其股东,这些流通实体及其法定代表人应该完全代表农民的利益,建立有利于农民的农产品收益合理分配机制,确保农民的利益和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农民的收入,才能真正创造内需,才能保证我国的农业安全和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