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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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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2010-01-11
最后更新时间: 20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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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志

科研成果产业化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作者:   分类:综合发展研究     浏览:3239次   回复:3次  
发表时间:2010-12-06 09:02:15

科研成果产业化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科技发明和技术专利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如果不能及时产业化,时间一长就会丧失其应有的价值。
 
最近有中科院系统的朋友遇到一件专利技术产业化方面的难题:根据最新出台的“鼓励”产业化的政策要求,他们与企业间的技术转让需要走一个程序,先给单位打报告申请,单位再给科学院打报告申请,并请专门机构评估技术的价值,然后再转到国资委审批评估。要走完这个流程,一年半载都走不下来,问题的关键是技术价值评估本身很难,负责签批机关担心承担责任,估价高了低了都行不通,低了将来要承担“国有资产”流失责任,高了企业也不答应,合作也行不通。这是一个有代表性的典型的案列,有必要分析之,从中得到经验和教训以资将来之改进。
 
到目前为止,我国科技的主力军无疑是广大的科研院所和高校,企业研究机构总体上仍然处于非主导地位和状态。在这种局面下,科研成果产业化主要地针对的就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因此,国家鼓励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就不能不考虑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对于一般企业单位的特殊性问题。离开了这一个基本点,便会在执行层面上遇到实际操作困难问题。
 
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发明及专利,属于职务发明之列,产权归单位和国家,因为其研发经费多属于政府基金类经费性质。这就赋予了这些知识产权属于“国有资产”的性质,这是没有异议的。问题在于,在产业化过程中,其审批程序在“国有资产”光环的笼罩下,具体落实到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技术价值评估的弹性空间的不确定性太大,审批机构的“负责国有资产不被流失”的“慎重”的责任,造成仅仅在审批过程中就要耗费时日久拖不决。但是,技术和发明都是时效性很强的东西,长时间不能实现产业化其本身便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国家政策层面的初衷是要加强和加快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而实际执行的效果却是“迟迟不能产业化”,孰之过?
 
要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把眼光再放高远一点,才能认识清楚和把握,从而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首先,“国家基金”产生的发明专利等的知识产权,其主要收益原则上应该属于“国家”,也就是“全体国民”,通俗讲就是全国老百姓。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这里理当成为最根本原则,除去少数需要保密的关系国防安全等的技术发明之外,大部分发明和技术专利应当而且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只要不是被廉价转让给“外国公司企业”使用,“国有资产”不被“流失”给“外国企业”,而是本土的不管是“国有”还是“民有”企业使用,就应当一概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请问,作为“内资企业”,不管是“国有”还是“民有”,作为纳税主体,政府基金支持下的“发明和技术专利”“流失”给他们,能算“流失”吗?在价值评估环节,不应该久拖不决,让专利技术丧失时效性,而应当制定出可操作的和便于操作的流程,使其能够迅速产业化,实现其物质层面的真实价值,造福社会。如果需要“评估”出一个具体数字的“货币价值”,为什么一定要在实施产业化之前呢?为什么不可以在产业化之中或之后呢?政策办法是人制定的,既然在之前有弊端,就应该创造出更好的办法,在之中或之后也不一定就要必须成为“禁区”,西方人创立的体系中没有的东西,我们难道就不可以“发明出来”用吗?只要实现真实“为人民服务”,有什么不可以改进的?
 
也就是说,如果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产”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而不是从“狭隘的部门利益”的“私产”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解决的办法便不难找到。“容易估值”的技术专利就采取先估值后转让的办法,“难于估值”的就需要创造出新的办法,在技术专利实行过程中或过程后“进行估值”,以确定“利益分配边界和办法”。这里尤其要不得“地主思想”!要不得“小部门和小团体”的“小利益”思想,要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想,尽快地让发明和技术专利得到产业化,从小处讲给社会创造价值和财富,从大处讲增强国家的真实科技实力,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
 
有关部门责无旁贷!


[评论人:田保中] 评论时间:2010-12-10 10:41:58
有单位靠山的发明人在推广发明专利时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鄙人就遇到过,昨天就有一位深圳的商人打电话给我问我几年前的一个发明专利技术有没有产品出来,他说日本有相似的产品卖到中国,我只能表示遗憾,因为各种原因三年前无法推广,也就不再维护这个专利了。
[评论人:韩言铭] 评论时间:2010-12-11 15:35:36
专利转移有这么难么?早几天还看到中科院上海医所与外企合作开发新药都能转让成功、而且,不是成立专门的技术专利交易所了吗?进场交易不需要这么长时间
[评论人:唐震亚] 评论时间:2010-12-31 08:51:48
没那么难吧,主要你的定位问题。这个要从最上层开始做工作的,自上而下,就可以了。这里很多看似合理的事,都需要用非常手段去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