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主要发达国家产学研合作的基本经验及启示
在世界经济和科技全球化的背景下,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科技竞争日益激烈,产学研合作创新已经成为科技创新的普遍趋势。主要发达国家为了保持科技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纷纷提出了国家创新战略,加强官产学研合作,构建不同主体有效互动的创新体系。一是运用科技计划手段对产学研合作给予直接支持。政府通过综合科技计划、专项科技计划等形式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是主要发达普遍采用的做法。几乎每个发达国家都设有针对产学研合作进行支持的专项科技计划。二是推动产学研合作组织的形成与发展。在发达国家产学研合作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不同类型的自发的产学研合作网络或产业研发联盟逐步形成,政府通过引导和支持的方式促进其发展;另一方面,各国政府也在通过计划等方式推动合作网络或产业研发联盟的形成。三是以获取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作为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主要目标。世界各国都充分认识到一国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是产业竞争力,产业竞争力的关键在于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在竞争激烈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发达国家政府集中力量支持产业关键技术或共性技术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已成为保持和提升本国产业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四是建立和完善支持产学研合作的政策体系。各国都制订了促进产学研合作的财税政策、融资政策和促进人员流动政策等,为产学研合作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如法国的科研税收信贷政策对产学研合作产生了很大影响。五是以立法形式奠定产学研合作的制度基础。主要发达国家都制订了促进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相关法律,为产学研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如美国的《拜杜法》、《技术创新法》和《国家合作研究法》等法律在推进产学研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六是加强产学研合作的宏观协调机制。产学研合作既涉及产学研之间的合作关系,也涉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因此,不少国家成立了部际协调机构以更好地推进产学研合作。如意大利设有国家科研与创新政策部际委员会,澳大利亚设有总理科学、工程和创新理事会和科学技术协调委员会等。
尽管这些国家存在着体制、政策、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但产学研合作的做法越来越体现出趋同的特点。因此,国外产学研合作的做法和经验对于我们正在建设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意义。第一,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计划是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手段。产学研合作专项计划应突出市场导向,面向企业需求,以开发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为目标,重点支持企业联合、大学和科研机构结成研发联盟申报的科技项目。第二,研发联盟是产学研合作的有效组织形式。为提高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应本着自愿互利、职责明确、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选择几个重点行业和关键技术领域进行试点,以行业骨干企业为龙头,联合科研实力雄厚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研发联盟。第三,制度建设是产学研结合的有效保障。建议制订《国家合作研究法》,对合作研究中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进行规范,对在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中出现的纠纷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以引导和鼓励不同主体开展合作研究,为合作研究提供法律保障。四是制订和完善产学研合作的政策体系是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措施。应抓紧制订促进产学研合作的财税政策、政府采购政策、金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和人才激励政策等实施细则,以把产学研合作向纵深方向推进。
(注:本文是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修改而成,调研报告曾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这倒不是因为本文的水平有多高,而是因为产学研合作是从高层领导到全社会都非常关注的战略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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