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我国各类创新基地需要进一步加强协同与合作我国各类创新基地需要进一步加强协同与合作 多年来,我国科技发展面向经济建设需求,结合科技计划与重大工程的安排,形成了围绕主要学科领域和重点行业,涵盖研究试验、技术开发与工程化、技术转移到产业化等创新链各环节的多种创新基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种形态。据不完全统计,国家层面的创新基地已超过2500家。
这些基地有的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科研基地,有的是集聚科技资源的产业孵化基地,还有些是开展科技服务的中介组织,从不同层面推动了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创新能力的持续积累。但也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分散化建设造成不同创新基地之间的协同创新不足。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各类创新基地由各部门分别建设、分散管理,整体发展缺乏系统设计和统一规划。尤其是多个部门分头建设同一类型的创新基地,使得有限的科技资源被耗散,有实力的优势科研单位被切割。同一层次创新基地的交叉重复设置,也是导致部分新建创新基地学科越来越细、领域越来越窄的原因之一。
这些创新基地的发展受原有建设方式和管理体系的影响较大,不同实验室、工程中心由其依托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决定了基本的管理制度,不同参建单位对基地的投入和评价也不尽相同。政府作为出资者之一,调控和约束机制相对有限,使得有些创新基地的公共性发生漂移,创新能力和扩散能力均有一些薄弱环节。
如何加强各类创新基地之间的协同与合作,克服上述薄弱问题,是未来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建设和发展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应瞄准国际一流水平这一长期目标,加大对现有各类创新基地的整合,形成研究试验、技术开发、工程化、产业化等创新链各环节之间的有效衔接,将不同创新主体的合作形式由外部网络转为内部一体化组织,实现分散化的创新链向集成化的创新链转变,降低创新活动的交易成本,并拓展单个创新基地的边界和功能,实现多赢效果。
这种调整思路可以达到几个目的。一是以政府引导的方式促成各类创新基地之间的实质性合作,实现国家战略目标下的集成创新;二是解决系统封闭问题,打破创新链上各主体之间的行政或组织界限,尽量消除技术扩散和成果转化中的组织障碍,以人财物各类资源内部协调配置的方式降低交易成本;三是推动解决不同部门间管理体系分离问题,从国家战略需求层面加强统一规划,促进不同创新基地之间的协调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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