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创业投资对科技创业企业的价值创业投资对科技创业企业的价值 房汉廷 创业投资在1940年代由美国发端以来,已经成为全球创新型经济体争相发展的事业。中国经过近三十年的探索和试验,也逐步发展起了自己的创业投资事业,也逐步创造出了中国创业投资人的宏伟业绩。 美国创业投资事业,之所以成为世界范围内效仿的圭臬,除其对创新的巨大推动作用外,微观上的价值更不可低估。笔者浸染创业投资实践和研究十余年,也阅览了多种分析者的言论,深感多数论者不得其要。旅途闲暇,将个人最新认识稍做梳理,遂得创业投资对科技创业企业之价值的“十字箴言”——估值、注资、规制、链接、共谋。 1.估值。一个科技创业企业从初创到成长,也许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也许要很长时间完成。当企业从“死亡谷”爬出来后,通常迫切想知道自己的价值几何。因为知道自己的价值,是进一步寻找外源性融资的基础。对自己价值估计过低,会损害创业者和原始投资者的权益,对自己价值估计过高,又会错失难得的投资合作机会,更危险的是很可能而成为“剩女”。 科技创业企业找谁估值更贴近实际和未来呢?找商业银行靠普吗?商业银行对一个企业价值的评估,通常是建立在对现有资产(主要是有形资产)的评估和现金流的评判上,其估出的是企业的现值。这种估值完全撇开了企业的成长性。找创业投资机构如何?创业投资机构,关注的是科技创业企业的成长性,其估值着眼于企业未来的价值,因此估值结果表现为期值。 科技创业企业的魅力就在高成长性,其价值就在非线性增长的可能性。因此,创业投资机构的评判是对科技创业企业最好的估值。 2.注资。科技创业企业在其成长和发展的多个阶段,都需要外源性资本的注入,而创业投资恰好是一个从初创、成长到成熟期的权益资本提供者。创业投资关注科技创业企业的价值创造,更关注能否分享到科技创业企业的成长收益。因此,创业投资只有把资本投入创业企业,才能获得分享的权利。当然,企业在让渡收益权的同时,也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资本注入。 3.规制。科技创业企业通常是从一个强项产生的企业,如可能因为某项技术的领先性,或某个商业模式的独创性等。这种企业优点突出,缺陷也自然明显,普遍的情况是管理水平不高,以及内部治理结构混乱。一个优秀的创业投资管理人,不仅仅是一个财务投资人,还必须是一个有效管理提升者,通过其管理输出和治理结构的规范,提升科技创业企业的管理水平。这种规制的作用,有时大于注资的作用。国际上成功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主要普通合伙人通常都是有着丰富创业经验的成功者,他们对企业管理的认知往往是独特而直接的。此外,这些机构通常还与大量资深的创业导师签约,以保障已经投出的项目得到切实有效的管理帮助。 4.链接。具有战略投资人背景的创业投资者,通常也是全产业链投资者。一个科技创业企业一旦被这类投资者“捕获”,就意味着进入了一个由创业投资者链接起来的大市场。科技创业企业难题之一就是市场的拓展和深度开发,而能够便捷地搭上创业投资者这辆稳健、高效的快车,自然对企业的成长将产生催化和速成的功效。 5.共谋。创业者往往是“育儿者”,创业投资者往往是“育猪者”。前者着眼于把企业做大做强,甚至“子子孙孙”做下去,后者着眼于把企业做美做靓,快点把股份卖出去。有了一个“养猪师傅”,自然会加快“育儿”过程。因为,通常创业投资与投资银行、战略投资人具有非常强的伙伴关系,他们会尽其所能地加快企业资本社会化进程的,而无论是企业IPO还是并购重组,都将使企业获得更大规模的外源性融资,并使创业者所持股份获得增值以及流通性提升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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