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工信部合并科技部,可行性探讨工信部合并科技部,可行性探讨 据网络报道:新一轮大部制改革的调研工作正悄然展开。这一次,命运面临改变的是科技部。据说调研中有人主张将科技部的一部分职能并入工信部,而更为激进的方案是撤销科技部,将其现有职能并入相关部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发展计划司和社会发展科技司的大部分职能划归工信部,农村科技司并入农业部,基础研究司、国际合作司以及科研条件与财务司一同归并教育部。据说,这样有助于科技和工业、农业等的结合,有利于科技成果更快地实现产业化。 大部制改革乃大势所趋,但大部的建立不仅要考虑需要,还要考虑时机,仅有好的出发点而不具备相应条件,也不见得能够达到理想的彼岸。《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提出我国现行科技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经济、科技大发展的要求,还存在着诸多不相适应之处。一是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二是各方面科技力量自成体系、分散重复,整体运行效率不高,社会公益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尤其薄弱。三是科技宏观管理各自为政,科技资源配置方式、评价制度等不能适应科技发展新形势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四是激励优秀人才、鼓励创新创业的机制还不完善。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国家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科技部合并或撤销,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谁来组织编制、实施和评估国家科技规划,同时宏观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情况会不会更严重?科技部合并进工信部,看似可以更好的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结合,有助于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但同时也应注意:国家对科研包得太广、管得太多,企业为何要自己投资搞科研的积极性必然会受到抑制,国家的钱申请下来又不用还,不要白不要;市场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税收政策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要远强于直接资助企业的研究项目,强化科研成果与生产的结合不见得非得二者管理部门合并,在《关于科技管理系统性的探讨》一文中,采用“工业部门只保留科技需求调查、成果推广、不直接管项目、科技管理部门结合需求调整自身管理”也是一条途径。 “竞争、评价、监督、激励”机制的建立任重而道远,缺少了专门科研管理部门的推进,“四个机制”的建立将更加困难,而中国科技目前最缺的就是“公平的竞争、科学的评价、有效的监督、合理的激励”,合并或撤销科技部,工业部门的科研会不会更注重短期效益,而忽略对科研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又需长期关注的科研环境建设呢? 全国科技一盘棋,国家的科技管理涉及科技部、发改委、教育部、科工局、总装备部、基金委等项目管理部门以及财政部、人社部等密切相关部门,还有准官方机构: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等。科技体系改革需要系统的观点和统筹的考虑,不能为大部制而不顾条件的合并或撤销。做合并或撤销前,不妨先评估一下:反恐专项从公安部管理调整到科技部管理,对反恐专项的影响如何;国防科工委变为国防科工局,大部分国防开机管理职能转到总装,对国防科技的影响如何。 工信部合并科技部,看上去很美,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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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了解科技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利用2-3年时间,选择至少3个团队各自独立开展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对科技体系改革是有益的。
有些人总是看到美国科技管理的分散体系而认为中国也应该采用分散体系,可是美国正是看到了分散体系的弊端而专门成立了“国家科学基金会”,科技部撤并了,在我国哪个部门充当“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角色,难不成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承担?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只是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能否起到相应的作用呢?
瑞典实行的是大部体制。有大外交和大工业之说。大工业部中包含了创新署。这样有利于科技为工业发展服务。现在中国各部委中都有科技司或高技术司,这种职能重叠带来的是浪费。期待各部门在考虑问题的时候,首先要考虑财政效率的问题,然后要分析清楚中国现在处的阶段性特点。期待这次改革不要象1998年那样,让刚开始起步的工业化初期没有了重工业的支撑。我一直认为不应该撤消工业部、冶金部、化工部、轻工业部、纺织部等部门。
或许在总结上次经验的基础上,科技部也不应该被撤并。因为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同时带来了干部的人心涣散,不利于工作。多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