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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变式创新:中国科技制度创新的一个特质
权变式创新: 中国科技制度创新的一个特质 房汉廷 前段时间有外国研究者向我提了一个问题:中国的科技制度创新特质是什么?当时语塞,思考良久,自认为“权变式创新”可能最为恰当。后用“权变式创新”复之,对方大呼“准确”。以下之文,就是这次答问之词。 一国的科技创新环境对其创新能力具有决定性影响,而决定创新环境优劣的是制度创新的适宜性。从1978年到2013年计35年的周期观察,中国的科技制度创新走了一条权变式创新道路。这种权变式制度创新道路的基本特点就是“转变--稳定”,“再转变--再稳定”。换言之,中国的科技制度创新既不是急风骤雨式的大变革,也不是墨守成规式的不变革,而是和风细雨中有小变革和大变革。从1978年至2013年的35年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权变式科技制度创新的影响。这种影响从局部到整体,从被动到主动,从摇摆到坚定地发生着,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今天的科技布局、科技实力、科技能力和科技效力。正是这种带有权变色彩的制度创新,成就了中国的稳定和快速进步。 1978—1985年是第一个科技制度创新的权变周期。1978年是中国当代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不仅召开了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核心的新时期基本方针,而且召开了规模庞大的全国科技大会,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现代化的关键是科学技术现代化”。这是新中国第一次把现代化与科学技术紧密联系起来,也是真正的科学春天的开始。 如果把1978—1985年看作是中国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那么也可以把这个时期的科技工作视为全面恢复阶段。因此,科技制度创新的重点在于强化科技的重要性和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优先性。标志性政策体现为:1980—1985年连续六年,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占国家财政总支出比重都在5%以上,其中1983、1984年更是达到了5.4%的高水平,1985年国家财政科技拨款102.59亿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比重为5.1%。与此同时,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部门属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机构或恢复或设立,并且从1982年开始,国家通过专项拨款方式开始实施科技攻关计划,并作为国民经济5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6—1993年是第二个科技制度创新的权变周期。经过恢复和发展,中国科技界与国际科技界的交流逐渐增加。通过国门开放,广大科技工作者发现中国的科技发展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正在扩大。为缩短这种差距,中国高层采纳了科技界的意见,即通过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大科技投入、创新科技组织方式,实施跟踪、模仿的科技发展战略。为使这种科技发展战略尽快落到实处,国家科技财税政策再次作出调整和创新。具体而言,这个时期重要的科技制度创新包括:(1)确立了科技为经济服务的新型科技发展方针,科技政策成为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针对不同科技活动特点的新型科技财税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各类国家科技计划成为科研组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以机构支持方式为主的科研事业费大幅度减拨。(3)科技产业化的科技财税政策相继出台,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奠定了制度性基础。(4)国家科技制度创新逐渐纳入法制化轨道,为科技工作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发布,对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优先发展科学技术,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服务奠定了法律基础。 1994—1999年是第三个科技制度创新的权变周期。1994年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元年,市场成为组织经济活动的基本的和核心的机制。在这个大背景下,国家的科技体制也发生了重大转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必须进一步加强与经济结合成为新的科技发展方针。1995年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次科技大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决定》提出了“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科学技术工作基本方针,中国“科教兴国”战略开始实施。 2000—2005年是第四个科技制度创新的权变周期。这个时期是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快速成长时期,也是科技融入经济,经济逐步全球化的时期。归纳起来,这一时期的国家科技制度创新的突出特点是科技产业化与国际化。第一,以部门预算改革为核心形成的国家科技投入体制,更加强调政府经费分散使用的功效。第二,为加快科技产业化,国家科技财税政策助力科研机构分类改革进一步深化。第三,为增强国家科研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强了对基础研究的投入。第四,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重点,加强了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支持。第五,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普遍实行与国际接轨的课题制。 2006--2020年是第五个科技制度创新的权变周期。06版纲要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科技制度创新又开始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期。06版纲要突出了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彰显了走自主创新道路的决心。在这个权变周期内,市场的无形之手与政府的有形之手分工更加清晰,前者在资源配置上逐步从基础作用上升为决定性作用,后者逐步从决定性作用转变为规划、引导、监管、服务的综合作用。当然,这个周期刚刚进行一半,其中是否还会出现突变尚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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