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科研五大块划分范围探讨 科研五大块划分范围探讨 最近的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将中央财政科研分5块管理,这5块怎么划分目前还未看到,碰巧我曾在《关于科技管理系统性的探讨》一文中提出过一个科研的5块划分法,抛转引玉一下。 从整体性的高度来衡量,国家开展科技活动的目的可归纳为5个方面: 1.保持经济的繁荣和持续发展,对应民用科技研究; 2.保障国家安全,对应国防科技研究; 3.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对应医疗科技研究; 4.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对应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 5.探索自然规律增加人类知识,对应纯基础自然科学研究。 这5个方面的研究工作各自有一些独特之处,如:民用科技的经济优先和利益专有性、国防科技的性能优先和保密性、纯基础自然科学的探索性和公开性、医疗科技的社会福利性、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复杂性和结果的半主观性,等等,从而造成管理方法和侧重点也会有所不同,考虑我国现有的科技管理体系和管理水平,可据此分别设置5个国家科技管理部门,5个科技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界定的范围来管理,会使得国家科技管理部门的分工更明确、管理更有针对性也更有效。 如此设置可以有效避免交叉重复,完全避免是不可能的,因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的划分是相对的,而民用科技、国防科技的一些技术也是共用或渗透的,对于处于边界上的研究项目,按照“就近、直接”的原则划分管理范围,必要时可通过部际联席会的形式划分交叉性项目的管理。 该文发表于《中国科技财富》,2010年第4期,博客中有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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