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研究网首页]   [博客首页]    
不惑斋

http://www.casted.org.cn/blog/?uid=10

个人档案

房汉廷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公告栏 登陆博客 栏目分类 全部日志 最新评论 博主评论 博主好友 博主收藏 博客成员 最近来访 论坛资料 统计数据
创建时间: 2008-07-03
最后更新时间: 2015-05-23
日志总数: 152
总点击量: 884752

 

 

日  志

混世界的法则

作者:   分类:生活随笔及其他     浏览:3689次   回复:4次  
发表时间:2009-03-06 16:52:53

 

混世界的法则

编前语:本来正在写这样一篇小文,刚好朋友推荐给了我这篇东西。看后深觉主题雷同,索性自己的东西就不献丑了。以下是文章正文,供博友把玩。

 

别人要误会,让他误会好了,何必在乎?凡有人看不清楚事实,那纯粹是该人的损失,与我无关。

别人看轻我,不要紧。一个人只需看重自己即可。接吻可以选错对象,发脾气则不可。

世上总有些人跟一些人是谈不来的,何必虚伪地硬要有友无类?何不坦白地说一句,你不能赢得每个人的心?而那么多的人可以成为好朋友,我看不出来为什么定要苦苦争取敌人的心?况且这世上是有敌人这回事的,有敌人又不是没面子的事,也不是错事,完全没必要花这么多劲在这种无聊的事上,证明自己人缘天下一流。

吃过苦的人,处世总大方点。我们知道,幸运并非必然,社会并不欠谁什么。最最没出息的人、一事无成的人、懒得出奇的人,在怪社会、怪人类之余,当然拿手好戏就是表演他们清高。

世上任何事只得两流,一流与末流,当中的全不算数。为别人改变自己最划不来,到头你会发觉委屈太大。而且,人家对你的牺牲不一定欣赏。

不做金钱的奴隶,非要以毒攻毒,拥有许多钱才行。还有,不为名利支配,也得有若干名利才能说这样的话。

最好不要同任何人吵,非吵不可,亦应把范围规限于父母及伴侣三人之内。因与他们的关系有退路。与老板老总,可以据理力争,亦万万不能僵到吵的地步。故此许多人越生气越沉默,一声不发,到了时间,站起来就走。

但凡使人开心的事,大半都是有危险的。像饮酒赌博,像美貌女子,像好逸恶劳。

无论什么事,做给你自己看已经足够,千万别到街上乱拉观众。

人生试题一共四道题目。学业事业婚姻家庭,平均分高才能及格,切莫花太多时间精力在任一题上。凡是太好的东西都不像真的。有人说,如果一件事好得不似真的,可能它的确不是真的。

人性肯定有坏的一面,但亦有好的一面,倘若黑得墨墨黑,白得雪雪白那有什么味道?

我们年轻时,理想高高在上,神圣不可侵犯;成年之后,被逼放弃理想,丢在脑后,理想不知所终,甚至有可能掉在泥淖里。连史诺比都说:"半夜三点半所想的事与清晨八时所想的事太不一样。"

时常怀疑世上若干名词是人类虚设来自我安慰,对短暂虚无痛苦的生命作一点调剂;像朋友、爱情、希望这些术语,不外是骗我们好好地活下去。

大都会里找生活的人,日子久了,哪里还有天性,都不过是水泥缝子里长出来的草。

人生千疮百孔,每个人总有大大小小不如意之处,总得努力靠自身挨过。一个人如果心中没有企图,很少会被别人利用。记住:永远只与比你高一等的人一起争吵。

 


[评论人:] 评论时间:2009-03-09 12:58:36
太棒了!
[评论人:黄兵] 评论时间:2009-03-18 09:11:29
我喜欢闯世界,混只是不得已的手段之一
[评论人:房汉廷] 评论时间:2009-03-18 13:16:19
闯是以硬碰硬,混是以柔克刚。每个人的实力不一样,每个人承受失败的能力不一样,选择一种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和态度,去和世界相处,可能是必要的。当然,黄先生喜欢闯世界,是值得敬佩的和尊重的。
[评论人:黄振强] 评论时间:2009-03-20 16:30:34
谢谢房先生对笔者《中国的冷核聚变堆和诺贝尔奖》博文的关照。此专利项目预告我曾3次申请香山科学会议未果。后来干脆在申请了该专利后再将全部技术资料上报第4次申请香山科学会议,至今未见答复。
去年10月份我在相关新闻媒体上有见到我国专门成立了ITER办公室,只是无法进行联系。房先生能否先告诉笔者ITER办公室的Email和电话号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