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研究网首页]   [博客首页]    
畅想空间 duanxh

http://www.casted.org.cn/blog/?uid=28

个人档案

段小华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公告栏 登陆博客 栏目分类 全部日志 最新评论 博主评论 博主好友 博主收藏 博客成员 最近来访 论坛资料 统计数据
创建时间: 2008-07-17
最后更新时间: 2014-12-03
日志总数: 49
总点击量: 399352

 

 

日  志

科技进步法很权威吗?

作者:   分类:产业技术研究   Tags:科技政策   浏览:3257次   回复:0次  
发表时间:2008-07-17 15:56:01

           已经颁布实施的科技进步法正成为科技界关注的焦点。

      因为它在科技界的重要性一度上升为科技基本法的地步,所以才那么受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视,也受到整个科技界的重视。但是一项促进法毕竟不是一项基本法,所以无论我们怎么去看待它,都改变不了它是“文件”非“法律”的实质。

      也就是说科技进步法是推荐性的而非强制性的法律。它的条文带给我们的更多的是一种追求科技进步的理念,而非强制科技行动的行为。

      你可以不“科技”,也可以“科技”,你有这个权利但不是义务。

      通读整个条文,你看不到一条真正有强制力的条文,如果你不“促进科技进步”,其实谁无法奈何你。这就是科技进步法的尴尬。

        说科技进步法是一个文件,也可以说是一部著作。荡漾着自由开放的文风。在这种文风之下,结构安排取决于对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逻辑而非法律功能层次。所以在我们分析它的条文时不得不去解牛。我们认为科技进步法基本包含了人员、机构、资源、制度几个层面。

 

    1、关于科技人员激励和培养(第5章)

      2、关于科技机构的设立和制度建设(第4章)

3、关于科技投入(第6章)
4、关于激励企业科技活动(第3章)
5、科技资源协调和共享(12条、65条、46条)
6、科技进步法律制度:
1)决策制度(13条)
2)激励创新的税收制度(173336条)
3)科研承担者拥有知识产权(20条)
4)超前部署基础研究、前沿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19条)
5)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22条)
6)奖励制度(15条)
7)知识产权制度(7条)
8)科普(5条)
7、科技成果转化:
1)农业成果转化推广(23条)
2)技术市场(27条)
3)金融支持科技活动(18条)
4)政府采购(25条)
5)技术标准(26条)
6)高技术产业化(24条)

          从法律文本中,我们看到很多重复罗嗦,一个问题多个角度、多个章节出现,难于看到全貌。比如有关科技活动和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分别出现在第二章17条、第三章33条和36条,表达的内涵是近似的,主要是实施对企业研发的抵扣、加速折旧、对中介机构和创投机构的税收优惠等。科技资源协调等也从宏观协调机制到科研机构设备共享机制、信息系统建设等几个方面,分散在126546条。

      无形之中,这种文本的组织继续强化了或者说尊重了科技活动条块分割的事实。科研院所、企业、中介组织是有界限的,有着不同的科技活动方式和资产管理方式。同样科技计划、成果管理制度、创新政策也是隔离的,科技投入就是财政的事,不是制度建设的事。科技资源整合既有仪器设备、文献数据等有形、微观的东西,又有财政预算、军民协调、部门统筹等宏观的东西。现有的布局使得执法者需穿过适应不同部门需求的条文的丛林,自助寻找自己对应的执法点。

      我以为科技进步法无非是对现有科技管理方式的一种固化。但是这种固化并没有正大光明的强硬态度出现,而是以一种柔性的、委婉的建议出现,是披着法律外衣的部门规章。科技进步法是一个“基本法”,基本得需要我们另行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才能包含它那深邃而博大的内涵。立法本身是为了确立公共制度,降低交易成本,我们现在还需要制定一系列配套法律,本身的成本就够高了,对于理顺各种法律关系、进一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的立法初衷,不知道有没有距离,还有多大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