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刘燕华副部长谈科技银行
2008年7月24日下午,科学技术部、全国工商联、九三学社和北京市、上海市在上海兴国宾馆召开“推进科技银行第三次协调会”。除“3+2”成员之外,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代表亦与会。韩启德、黄孟复、刘燕华、沈晓明(上海市副市长)等50多人参会,会议成效非常显著。 为让战略院朋友知悉此事,我会陆续披露其中的一些事项。 今天选编的是刘部长对房汉廷主题汇报后的评论稿。
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推进科技银行试点工作 科学技术部副部长 刘燕华 2008年7月24日 各位领导、科技银行推进工作组的同志们: 首先代表万钢部长、学勇书记和我本人,对科技银行推进工作组所做出的工作表示感谢。 回想起来,从2003年第一份正式有关科技银行的报告出来到今天“3+2”推进工作机制的形成,科技部、全国工商联、九三学社等有关设立科技银行的研究和部署工作一直就没有停止过。今天我想讲五点内容: 一、为什么要设立科技银行 为什么要设立科技银行?这个问题在我们内部争论不多,但是在外部争议依然很大。诸如中小企业融资应该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或者给予现有一些商业银行优惠使其担当起债权资金提供者的角色等。 的确,经过艰苦的努力和富有激励的政策引导,我国的创业风险投资有了长足的发展,2007年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已经发展到385家,管理资本超过了1000亿元人民币,为5000多家中小企业提供了权益资本。但是,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创业风险投资除少部分投资在初创期企业,大部分则投入在成长后期以及上市前,它们对解决“成长瓶颈”期企业融资问题几乎是无能为力的。 至于引导现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多次发文,但实际效果甚微,即使像国家开发银行这样的政策性银行也很难操作。因此,大多数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多数表现为口惠而实不至。 一方面是科技企业“成长瓶颈”期庞大的资金需求,一方面是僵硬的金融体制和机制,如果没有新的创新机制,科技企业的发展就不会得到实质性解决。 二、设立一种什么样的科技银行 我非常赞成工作组提出的“给政策的商业银行”这样一种模式。办科技银行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创新举措,既不能因袭政策性银行的老路,把风险集中到国家身上,也不能拘泥于现有商业银行的条条框框。 科技银行的商业银行本体,凸显的是出资人对风险的承担能力和机制,有利于把科技银行办成一个具有商业竞争力的银行。实际上,世界上成功的科技银行几乎都是按照商业化运作取得成功的,如美国硅谷银行、印度小企业银行等。 科技银行的“给政策”考量,体现的是政府对出资人因从事“设定业务”而多承担风险的补偿。中小企业缺乏可抵押的资产和有效的担保,但它们却有巨大的成长机会,所以我们要设定债权与股权捆绑性的资金支持业务,这样就可以让信贷资金提供者在分担企业风险的同时有机会分享企业的成长机会。同样,即使是科技银行,其工作人员也未必能够辨识科技企业的风险,所以考虑让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担当“先行者”和“看门狗”的角色。诸如此类,都是“给政策”的由来和需要。 三、选择什么时机设立科技银行 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两翼齐飞。没有金融创新的支持,科技创新成果是不可能持续涌现和及时转化为国民财富的。科技银行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将对科技企业的发展和成长起到“加速器”的作用,应该尽快设立。 进入2008年以来,中国遭遇了一系列的经济困扰。美国次贷危机的大爆发引致全球性金融紧缩,给我国很多出口导向型的中小企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目前造成是外贸坏帐已经多达3000多亿元人民币;人民币持续升值、出口退税的大幅度降低、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原材料能源的大幅度涨价、环境保护成本的提高,使相当多数的中小企业陷入困境。 对于这样的困扰,我们应该辨证地看待。一方面需要适当调整部分宏观调控政策,另一方面应该加快金融创新,把有限的金融资源配置到那些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企业和产业中去。我们所考虑设立的科技银行,就是一种转变金融资源配置方式的政策工具,此时推出当其时也。 四、选择在哪里设立科技银行 设立科技银行是要切实解决问题的,也是有一定风险的。所以,我赞成先进行有选择的试点。工作组提出的试点两原则,即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富集是非常正确的。大量的科技创新活动才能不断催生创新、创业活动发展,才会有大量科技企业产生。这些科技企业是科技银行的“客户”,它们也是科技银行的“衣食父母”。金融资源越富集,表明可供组合的金融工具越多,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综合能力也越强。科技银行只是各类金融工具的一种,其有效程度还取决于与其他金融工具的配合。 综观这两个原则,北京中关村和上海浦东新区当为国内数一数二的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富集区。北京中关村拥有全国最为庞大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群和多达2万多家的高新技术企业群,并形成了“一个基础九条龙”的金融支持体系。上海仅张江高科技园区就集聚各类科技企业近5000家,浦东现有国家、市和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资源33项、经认定的研发机构220家、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624家,而且正在全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工作。因此,选择北京中关村和上海浦东率先试点科技银行是现实可行的。 五、科技部在科技银行设立与运作中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设立科技银行不是科技部要办银行。科技部在科技银行设立和运作中所要扮演的角色可以概括为:积极的推动者、有效的风险分散者、最大的受益者。 科技部作为建设创新国家的重要组织者,必须着力解决好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问题,而科技银行要解决的恰是科技创新成果财富化瓶颈问题。所以,科技部将一以贯之地推动科技银行的设立工作,并通过科技专项、科技计划资金等对科技银行设定业务进行适当、适度的风险补偿,释放有关风险。同时,科技部不谋求政府利益,将全力配合科技银行开展工作。(素材提供者:房汉廷) |
是否“首家”姑且不表,就其设立的目的也大致能理解。但“科技银行”究其实质是什么,始终不明。
“科技银行”概念的炒作在国内也十多年了,却无实质性进展,我想问题至少有这么两方面:
1、市场。市场是个平台,可是却未搭建好——不成熟。
2、牌照。牌照是个名分,可是却权利集中——不易办。
往往我们的决策层,或者对资源有较大支配权的群体,对自己所辖的一亩三分地内的事物总是视为自己的孩子,溺爱无度的。因而也常常表现出初衷是好的,却也常常上演些“屁股决定脑袋”的闹剧,而最终结果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打了水漂,而结果是不了了之,并美其名曰,“摸着石头过河”所交的“学费”。
有推动者是好事,但不能片面。
“一、为什么要设立科技银行”。若依此,各部委均可以扶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而建议设立各自银行——科技、文教、体育、农林渔牧、工信、商务、国防……
“二、设立一种什么样的科技银行”。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一有“政策”必然导致权利集中与市场竞争的不公平。
“三、选择什么时机设立科技银行”。的确目前是产业升级与转型的良机,但是否只有科技能创新,能促进转型。再者,提出“金融创新”,是否应与相关部门联动而不是简单的“3+2”?此举反映出的是否为“条块分割”?
“四、选择在哪里设立科技银行”。当前的形势迫使中央做出“扩大内需”“保增长”的决定,中西部大片的市场可开发、可挖掘,“三农”是否也只停留在嘴上、纸上?
“五、科技部在科技银行设立与运作中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推动者、分散者、受益者”,似乎无懈可击,然而细想想,常常引以为据的SVB,是否有美国政府或其联邦政府在“推动”、在“分散”、在“受益”?而且最可气的是“受益”二字,政府职能的定位在于“受”什么“益”?
胡言乱语,仅为个人看法,请领导勿为之伤神、伤身!
你说的很多意见都非常好,不过说到“受益者”可能大误解了。这里所谓受益不是得了多少收益,而是加快了科技成果产业化、财富化进程,为全社会创造财富的意思。当然,对于科技主管部门来说,看到自己前期的部署有了现实的成果,也自然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