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志
创新基地系列之一:高校创新基地(三)
3、高校创新基地建设与运行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高校创新基地经过多年建设运行,实验条件和科研水平都在不断提升之中,但在整体布局、人才培养、经费渠道等方面仍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1)高校创新基地建设缺乏统筹规划
高校各类创新基地的建设和管理部门较为分散,缺乏战略层面的整体设计和规划。如四川大学有50多个不同层次的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分散化建设使得创新基地的层次和水平参差不齐。高校与基础研究相关的基地的水平相对较高,国家投入力度大,科研条件更完备,工程化开发和成果转化类基地相对较弱,获得的稳定支持不够。此外,创新基地地域分布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等东部科技发达地区;西部地区创新基地数量较少,建设条件差、发展缓慢。
2)线性、专业化布局方式制约了基地的综合集成创新能力
现有创新基地多数是围绕某一优势学科或技术领域展开布局,强调的是专业性,使得创新基地普遍规模小、分散化,跨领域的综合集成类创新基地较少。我国高校重点试验室平均研究人员85人,而美国几个国家实验室平均人数超过3600人。目前我国高校还没有一家类似于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实验室这类综合性创新基地,能够集成基础研究、工程化和产业化的创新基地凤毛麟角。
3)与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不完全适应
高校创新基地对所在地区的创新服务能力还没能有效发挥,难以适应极为活跃的产业发展需求。如广东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仅有8个,占全国的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仅6个,占全国的3%,与广东在全国的经济地位不相称,难以满足本地企业旺盛的科技需求。尽管部分发达地区通过设立大学城或研究院等方式引进国内知名高校,建立起本地化的创新基地,可以支撑区域经济的发展,但对其他不具备同等财力和地域吸引力的地区来说,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基地依然匮乏,对本地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4)人才梯队结构不尽合理,对一线研发人员激励不足
由于基础研究实力强、条件好,高校对高端科研人才的吸纳能力很强。近年来,重点高校大多设立了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以长江学者、客座教授等多种形式吸纳了一批国际高层次领军人才为我所用。尽管高校的人才引进卓有成效,但现有人才引进政策过于关注高端科技人才,人才梯队结构有待优化,对一般工程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不够重视。调研中了解到:在实验室长期默默奉献的试验员等一线科研人员职称解决不了,待遇上不去。国内科技人员流动性受到人事和社保等制度性限制,外单位高级研究人员很难在本实验室长期固定工作。在一些企业化的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外聘的研究人员和工程人员身份不明确,存在社会保障不到位等管理问题。
5)科研条件建设管理办法有待完善
尽管高校科研条件建设的经费渠道已经不少,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按现有规定,财政科技投入用于科研条件建设的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而科技计划项目是不能支出大规模的实验室设施和条件建设的。调研中,各方面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科技计划用于科研条件建设支出渠道较少、范围有限,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产业技术平台和中试设施建设资金缺乏。评估验收后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已有运行费,基本解决了基地的条件建设渠道问题,但有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如仪器设备费使用方面,有的实验室设备预算核定时间内并无设备更新需求,但为了支出设备费而集中购置了一些非急需仪器设备,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现象。
4、进一步加强高校创新基地建设的若干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创新基地的良性发展,应进一步调整基地整体布局,完善人才发展、条件建设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以更有效地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
第一,科技部门应加强对创新基地的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协调高校各类创新基地均衡发展。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专业性和综合性创新基地的整体规划方案,明确高校各类创新基地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结合不同区域的经济水平和产业特点,进一步优化布局。东部地区要建成一批支撑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性的创新基地;西部地区要结合本地特色产业,重点建设高校成果转化基地,推动适宜技术的开发应用。考虑到西部地区高校的实际困难,有必要在国家财政投入和人才培养方面加大政策性倾斜,提高西部地区优势学科的人才吸引力,满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求。
第二,利用高校多学科交叉的优势,建设综合性的创新基地。协调各方力量,采取整合、重组等方式,建成一批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的综合性创新基地。依托创新基地安排重大科研项目,培养国际一流的研发团队。
第三,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建立合理的人才队伍结构。对非高层领军人才应主要采取培养策略,建议设立人才发展专项经费,可以先期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试点,从运行费中提留部分经费用于培养一线研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可逐步推广到其他创新基地或科研机构。
第四,采取更加符合创新规律的稳定支持方式。结合研发本身的不确定性及科研产出的周期性特点,调整财政支持方式。在加强评估的基础上,加大对国家重点投资的创新基地的条件建设支持力度,试验运行费等财政支出范围逐步由国家重点实验室扩大到工程中心等各类创新基地。建议试行更具弹性的经费管理办法,保障一些前瞻性重大项目必要的预研经费,增加机构前沿性自主选题比例,设备购置计划管理采取总额控制、年度调整的方式。
第五,研究制定国家层面的配套政策。采取有力的激励措施,将创新基地与技术创新工程相结合,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多方面的创新服务。完善创新基地的运行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创新基地的分类评估、评价制度,以及基本建设与运行费管理办法,法人治理结构等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