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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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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2008-07-07
最后更新时间: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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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志

国家科技奖励的去行政化

作者:   分类:生活随笔及其他   Tags:科技奖励   浏览:2543次   回复:0次  
发表时间:2010-03-24 14:31:28

 

 

 
国家科技奖励的去行政化
 
一年一度的国家科技奖励名单有在公示了。公示就是公开展示,主要是看有没有人对奖励项目提出异议。
科技奖励是个好东西,是激励的有效工具。科学研究的源动力来自于好奇心和热爱,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接下来的动力就是对物质的追求、对名誉地位的追求,对科学共同体认同的追求。人非圣贤,谁能无欲。得到了科技奖励,就得到了物质、名誉和认同,所以大家都争抢着要科技奖励。在本质上,科学家得到认同的方式是同行评议,科技奖励的基础也应该同行评议。
然而,我们国家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和行为决定了科技奖励绝不是同行评议这么简单,这也导致了许多人诟病国家科技奖励,列举了一些严重的弊端。例如,是国家科技奖励把科学研究引向了追求获奖的歧途,这包括科技奖励与学术评价、报酬、地位紧密相连,过多的权力之人占据了获奖者名单。结果呢,国家科技奖励成了许多人和单位搞科学研究的终极目标,而不是科学研究的附属物,以至于争取科技奖励过程中频频发生腐败行为。人们提出很多建议,例如把将项目变成奖人,把申报制变成学术团体推荐制,大幅减少获奖数量,特别是减少科技进步奖的规模。
听说上一任科技部长为了消除科技奖励的负面作用,曾找人专门研究如何完善科技奖励制度,说要报批国务院。结果呢,只是讨论了几次,连建议文稿都没有形成,就不了了之了。为什么会不了了之呢,本人不得而知,只能猜度,以小人物之心度大干部之腹。结论是:国家科技奖励,高,实在是高。
法律地位高。国家科技奖励是按照国家科技奖励条例来实施的,而国家科技奖励条例是国务院令,是总理签字的,对奖励设置、评审程序等都有明确规定。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修订,都需要国务院总理签字。2003年,条例刚修改过一次,总不能没过两年再去找骂吧:一次不讨论深入点,今天修一点,明天补一点,别以为条例修改像软件打补丁那么容易。再说呢,这些年,总理一直在忙着很多的大事,食品安全、煤矿安全、冰雪灾害、奥运举办、汶川地震、金融危机、上海世博、南方干旱、山西疫苗等等,科技奖励即使有弊端,也坏不到哪儿去。
会议规格高。人们常说,从一个会议领导的出席情况就知道这个会议的级别和档次。部长出的会,就是部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会,就是党中央和国家级会议。一年一度的国家科技奖励大会(包括两年一度的院士大会),中央政治局常委都出席,主席要颁奖,总理要发表讲话。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展示,中国是最重视科技发展的国家。既然中央领导如此重视,场面理应宏大,总不能就那么几个人得奖吧。如果获奖人少了,即使人民大会堂坐得满满的,掌声也不会来得猛烈和热烈。张艺谋的奥运开幕式为什么搞那么多人,因为领导喜欢群众欢欣鼓舞、掌声雷动的场面,领导要向全世界展示中国能成功举办规模空前的运动会。
动用权力高。国家科技奖励条例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由下列单位和个人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和科学技术专家。先看看推荐单位,级别必须是省部级,够得着省部级的必须是厅局级的,够得着厅局级的必须是县处级的,如此这般,一个搞科研的没有行政级别的课题组是没有办法直接报上奖的。再看看个人,科学技术专家也必须是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人,也相当于部级专家(别笑,专家也是有行政级别的,例如,院士、二级教授相当于副部级),其他级别的专家根本没有资格。国家科技奖励的推荐模式实质上是依靠权力的运作模式,有点像舞台上的提线木偶表演。学术成就只不过是一种提线木偶,提线木偶的表演好坏不取决于木偶本身的质量,而在于提线者的操作水平。
运转效率高。国家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职称评审等类似科技评价)的评审绝对可以称得上效率极高。诺贝尔评奖委员会一年下来只评出十来个人,而我们的评奖者半年时间要评出三四百项,涉及的人上千。评审专家们坐在一起,对着文本看看,你一句我一句讲评一下再打个分,几分钟十几分钟就搞定了一个项目。自然科学奖也就罢了,因为主要是看看论文,快还在情理之中;而技术发明奖呢,总该看看样机样品之类的吧;科技进步奖呢,本来是企业的事,企业搞科技进步赚大发了,那点钱出来奖励几个科技人员还不是小菜一碟。如果国家非要评这个奖项,评审人员也要去看工艺流程吧,看看实际使用情况吧。实际过程呢,就几个专家对着财务报表效益证明(人人都能造出来),在桌子旁评议几下就完事了。当然,专家评议的基础是信任,必须相信所有关于项目的陈述都是诚实可靠的,经过每级官员盖章后的文件是绝对无误的。行骗者往往就利用了这一点,最后评审的专家们既没有火眼金睛又懒于深入现场,遂让行为不端者得逞。即使人们对科技进步奖的非议最大,认为科技奖励最该完成的改革是减少科技进步奖的数量。但是,政府要建立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进步奖变得尤其重要,改革的阻力可能也是最大的。
说到底,国家科技奖励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种权力行为,不是一种学术行为。所以,即使得到了政府大奖,也不一定真正在学术圈了建立了应有的声誉。世界上真正有声誉的科技奖励不是来自政府的,自然科学领域的诺贝尔奖不是,数学领域的菲尔兹奖和沃尔夫奖不是,物理领域的费米奖不是,化学领域的亚当斯奖和威尔齐奖也不是。中国政府通过科技奖励来表达一种姿态,一种决定,要通过科教兴国、自主创新战略,来实现社会进步国家富强。经过若干年的政府激励,经过几代科技人员的努力,或许,那时中国不但是真正的经济强国,而且也是真正的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国家科技奖励制度也就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只有到了这样的时候,政府不再设立国家科技奖了,中央政治局不出席奖励大会了,奖励不再层层推荐了,每年就那么三五个人获奖了,科技奖励才能回归到学术评价的轨道上来。
科技奖励的去行政化和大学的去行政化一样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