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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钢:深入推进“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
www.casted.org.cn 作者:万钢 日期:2011-10-31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数:5638 
 

深入推进“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
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召开推进“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视频会议,部署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工作,这是站在“十二五”新的起点上,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精神,加快实施《“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深入推进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科研规律,创新科技管理

    回顾“十一五”的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科技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国际科技竞争力大幅提升。今年年初举办的“十一五”科技成就展集中展示了广大科研工作者取得的丰硕成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在总结成绩的同时,科技部党组深入调研“十一五”科技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科技界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启动了“十二五”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和创新工作,研究在“十二五”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如何以深化改革为动力,通过管理创新更好的推动科技事业发展。

    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着力突出了“把握科研规律,创新管理方式”的基本理念。通过改革,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更加聚焦于国家目标、聚焦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于通过先进技术提升传统产业、聚焦于发展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工作,集成创新资源,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结合;管理更加适应科研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最大限度释放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热情;运行更加规范有序、顺畅高效,更好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科技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科技界意见的基础上,针对科技界普遍关注的指南编制和发布、项目评审、经费预算管理和信息公开等4个关键环节,研究提出了10项改革举措,着力解决了科技界在“十一五”期间普遍关注和呼吁的主要问题。具体改革措施在两部刚刚修订发布的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改革文件中都有充分体现。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把握科研活动的规律,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强调以人为本,尽可能减轻科研人员从事非科研工作的负担,为科研人员的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主观积极性和创新创造激情。科技部正在推动实施的多渠道征集指南与课题建议、视频评审系统建设,正是基于这样的基本考虑。今年实现了让科研人员不出本省就能完成项目申请答辩,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科研工作上。今后,力争实现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在本单位附近就能完成项目申请和答辩工作。很多地方在这方面也探索了很好的经验做法,如广东省科技厅,建设了“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从项目申报、受理、评审一直到验收全流程的“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显著提升了科技管理工作的水平。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方面,在科研项目支出中建立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和设立绩效激励,简化预算管理流程,增强经费管理的科学性和灵活性,这都是很重大的改革,解决了“十一五”期间科技界普遍关心的问题,根本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的适应科研活动规律,更好的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提升创新能力。

    二、明确责权关系,强化法人责任

    必须强调,顺应规律并不是放松管理,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也不等于放手不管。科研经费是国家公共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钱,管好用好经费,切实发挥出资金使用效益,是科技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是课题承担单位的职责所在,也是每一个科研经费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

    深入推进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必须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起一套权责明晰、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管理和问责机制。特别是要大力强化课题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

    自2000年国家科技计划全面实施课题制管理制度以后,课题成为科技计划管理的基本单元,课题承担单位就肩负起了切实落实法人作用、加强课题日常管理与服务的职责。近年来,随着创新复杂性增加,科研规模日益扩大,承担科研任务单位的产权和结构的多样化,课题实施更加需要在单位层面加强技术集成和统筹布局。但从“十一五”的情况看,一定程度上发现了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弱化的问题,一些课题承担单位对课题的服务和监管都不到位,课题组各自为战,经费使用方面随意性比较大,在科学编制、合理调整课题预算方面也遇到了一些专业性的问题。这种情况非常不利于课题实施,必须根本扭转。“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将把强化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作为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大力推动。在这次经费改革当中,建立了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大幅提高了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对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成本给予了充分的补偿,为保障课题承担单位发挥好法人责任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落实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制,关键是单位要在课题管理和服务中发挥好五个方面作用。一是课题申报和立项中的组织指导作用,各单位要从国家科技计划目标任务出发,结合自身情况,集成本单位优势资源和科研力量,组织团队申请项目,并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帮助课题组科学地制定预算;二是在项目(课题)实施中的协调服务作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课题合同任务书和预算书的要求,配置相应资源,支持课题实施,同时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加强过程管理;三是在资产和成果管理中的统筹开放作用,各单位既要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也要重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特别要大力推动仪器设备的开放运行和科研成果的汇交共享,促进社会公益服务;四是在经费管理使用中的审核监督作用,各单位要加强财会核算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保证专项资金规范运行;五是在课题管理全过程的支撑服务作用,各单位要创新体制机制,把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为科研人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了发挥好这五方面的作用,单位要着力提升三种能力。一是制度建设能力,通过完善制度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科研组织服务能力,能够集成单位的整体资源为课题实施提供服务;三是财务管理能力,提升财会专业化水平,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管服务,增强自律意识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的五年,随着科技投入总量的不断增加,科技经费使用效益问题越来越为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而且,随着科技经费使用主体的多元化,利益诉求的多样化,科研经费管理与监督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局面,加强科技经费监管服务成为新形势下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的重要命题。保证财政科技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既要靠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主动服务,帮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要靠每一位科研工作者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科技部在“十二五”期间,将把加强经费监管服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有力地处理滥用经费行为,维护科技经费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构建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管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专项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经费监管长效机制。经费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首要的是做好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将共同组织培训,解读好计划管理和经费管理新政策,特别是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的内涵和范围,以及预算调整的具体要求等。二是加强信用管理,通过信用体系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各方面的自我约束。三是探索推进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面向结果的科研经费绩效评价机制。四是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课题预算信息的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科技部将把为科研人员服务作为开展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创新宣传培训方式,为科研人员答疑解惑,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熟悉政策,理解政策,正确地运用政策。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科研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需求,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并改进和完善计划管理工作。各地方、各部门,特别是课题承担单位也要树立起为科研人员服务的意识,努力为科研人员的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营造更宽松的环境。

    同时,我也对广大的科研工作者提两点希望,一是要常怀感恩之情、敬畏之心。自2006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指引下,科技投入高速增长,科研成果不断涌现,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科技事业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在座的每一位科技管理人员和科研工作者都会深有体会,我们现在的科研条件、生活条件都较前些年有了很大的变化,我们应该感谢这个时代,珍惜这些条件,在头脑中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财经法规意识,遵循科研诚信,弘扬科研道德,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要主动学习,懂管理,学政策。科研人员的主业是科研,这无可置疑,但在当今时代,创新活动日益复杂,科研工作越发强调集成、强调团队、强调发挥每个科研人员的主观积极性,客观上要求科研人员要善于学习,学管理知识、财务知识,学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这是现代科研组织模式对科技人员的基本要求。

    同志们,“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工作赋予了更新、更重的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起来,锐意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为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文为科技部部长万钢在推进“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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